大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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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梅代表:

在县十九届人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转用土地指标盘活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第10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国家对乡村振兴项目用地的政策支持不断加大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县级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二、石河镇规划总体定位

石河镇以粮油、香椿、苎麻等传统农业为基础,依托川渝合作(达州 f 大竹)示范园区石河工业园区做强新型建材产业。规 划以现状镇区为中心,向南部拓展,提升公服设施和基础设施服 务能级,辐射周边村庄。总体定位为大竹县域副中心,临空铁发 展片区中心镇,片区产业、文教、医养和服务中心。

规划石河镇镇区形成“一心两轴四组团”的空间结构体系。 一心。石河综合服务中心;两轴。政通街城镇发展轴、石河路城镇发展轴;四组团。生态宜居组团、文教康乐组团、产城融合组团、新型建材产业组团。

石河镇镇区用地发展方向为西拓东控、北优南融,即主要向西发展,城镇边界拓展至国道G210;向东以现有建成区为界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向北优化用地环境,向南融合工业园区建设。

三、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调整优化用地布局和规模,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和宅基地,改造建设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等农村产业及其配套设施,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用地保障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积极主动配合各项目业主单位,争取在项目立项阶段加大项目包装力度,提升立项层级,尽可能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清单,享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省级保障政策倾斜。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积极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和点状供地模式,加速释放历年批而未用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和预留乡镇的增减挂钩产业用地指标,按现在政策,城市、城镇边界外除特殊的民生项目外,不能征收土地,实行园区集中。2022以来,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入股与企业联营方式,申请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补齐了我县部分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短板。按相关规定,可按程序申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按照乡村振兴项目具体用途及建设方式,合理区分项目建设用地、设施配套用地、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园区、农旅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等用途分类处理并保障用地。2021以来,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要素跟着项目走市政府规定: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规模指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再单独下达各县(市、区),由市级统筹安排。县自然资源局将加大与市局对接,争取用地指标,确保乡村振兴项目用地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2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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