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平代表:
你在县第十九届人大代表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第075号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组织专人专题研究,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当前养老机构发展现状与成效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公办养老机构作为兜底保障和普惠服务的核心载体,持续加大投入、优化布局。截至2025年6月,全县现有公办养老机构11个,其中乡镇敬老院9个,全县公办养老机构现有养老床位1078张,在编11人,临聘122人。截至2025年6月,全县现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026人,其中:农村集中特困人员942人,城市集中特困人员84人。县共建有农村社区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2个,农村幸福院75个。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推进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切实增进老年人群健康福祉。持续开展好2025年度失能老人健康敲门行动,为偏远、独居等失能老人敲好门、服好务,进行一定心理疏导和关爱。全面开展老年健康周、敬老月宣传活动。采取专家集中讲、广场发放宣传材料、医生进村入户等形式开展好健康知识宣传工作。初步形成“县级机构示范引领、乡镇机构兜底保障、社区服务延伸覆盖”的多层次服务网络。
在管理方面,我县已建立“标准化 智慧化”双轨机制:一方面,全面执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推行服务流程、设施配置、人员资质“三统一”;另一方面,依托“智慧养老平台”实现机构运营数据实时监测,2024年以来累计排查安全隐患17处,整改率100%;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85%,失能老人专业照护覆盖率提升至95%。
二、针对建议的具体办理举措
(一)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优化设施布局。根据县域农村人口分布及老年人需求特点,正在积极制定《“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计划在未来五年,在养老服务设施薄弱地区新建8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二是提升设施功能。对现有农村敬老院和养老服务站点进行适老化改造,增设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功能区域,配备智能养老设备,提高设施服务水平。目前,已完成6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改造工作。
(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整合社会资源,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多样化服务。开展“助餐、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解决高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难题。二是推动医养结合。加强农村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建立绿色通道,实现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资源共享、服务衔接。目前,全县农村敬老院均与周边卫生院签订医养合作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职业素养。近年来,已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16场次,培训人员1200余人次。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32名养老护理员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是提高待遇水平。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对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并持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职业技能等级给予岗位补贴。并制定养老护理员相关绩效考核制度,给予岗位奖励,增强职业吸引力,稳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三)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资金投入
一是增加财政预算。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将农村养老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的稳定来源。通过增加财政预算,可以为农村养老服务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用于建设养老设施、提供养老服务补贴等。二是优化资金分配。在增加财政预算的基础上,民政局应优化资金分配,确保资金能够更加精准地用于农村养老服务。通过科学评估农村养老服务需求,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鼓励社会投资。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农村养老服务领域。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提供税收减免等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养老服务,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四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注重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养老服务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资金投入能够取得实际效果。同时,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使老年人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
今后,我们将持续落实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农村养老服务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整合各方资源,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村养老服务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