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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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树林代表:

  你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广煤制新型清洁燃料促进大竹县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第117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完善政策激励与标准体系的建议

  (一)纳入县级战略规划

  目前,我县正积极谋划重点项目,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把煤制新型清洁燃料项目纳入规划中,并争取列入大竹县重点项目规划能源基础设施类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和资金。同时,我们也将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该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盘子,获得更多政策支持。

  (二)提供财政资金补贴

  关于对煤制清洁能源经营主体给予财政补贴和税务优惠的建议,我们将联合县财政局制定《大竹县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设立专项补贴资金,重点支持煤制清洁燃料技术研发、示范项目建设及运营成本补贴。协调税务部门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相关条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所得税减免等优惠。

       二、关于健全基础设施与市场应用的建议

    (一)完善储运网络

       在石河、庙坝等中心乡镇建设煤制清洁燃料储运中心,对于完善我县清洁能源储运网络,提高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结合我县能源发展规划,待相关条件成熟时,积极推进储运中心建设。同时,我们也将鼓励企业加大投入,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储运效率和安全性。

     (二)拓展应用场景

       联合县经信局、大竹生态环境局制定《建材化工行业燃煤替代方案》,逐步在水泥、甲醇生产等领域强制替代15%传统燃煤,同步建立碳排放监测机制。

       三、关于加强宣传引导与区域合作

       1.联合融媒体中心制作低碳宣传片,通过村村响广播、乡镇政务公开栏等渠道普及环保效益。

       2.进一步加强与梁平、垫江等毗邻区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建立清洁燃料产业联盟,共享技术成果和市场资源。

       3.支持县供销社申报省级煤基清洁燃料示范项目,争取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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