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华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石河、月华等中心镇和产业重镇生活垃圾纳入县统筹收运处的建议》(第097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当前财政支持情况
(一)县财政预算乡镇乡村振兴及“五治”工作经费逐年增加。近年来,我县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县财政在面临收支压力的情况下,仍逐年提高乡村振兴及“五治”工作经费预算,2020年至2025年累计增幅达96.6%(从1191万元增至2342万元)。对于农村环境整治,通过“五治”工作经费统筹安排,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二)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预算增加。年初已将本年度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纳入预算,并在人大批复后及时下达指标。2024年,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由2023年每个村办公费3万元、运维费4万元和农村社区8万元、城市社区10万元,统一提高到平均不低于15万元,下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4860万元,同比增长152%,2025年继续执行2024年预算标准,有力保障了村(社区)日常运转及各项工作开展。
二、解放思想,多元筹集资金
(一)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垃圾收费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谁生产、谁付费”原则,先后制发《大竹县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点》(竹城乡环境治理办〔2023〕5号)和《大竹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通知》(竹城乡环境治理办〔2023〕7号),明确要求各乡镇,以村(社区)为单位,自议确定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收取的标准和范围,制定了村(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将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工作有序开展。与此同时,省市县相关部门也明文规定,乡镇必须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二)多元筹集资金,拓宽经费保障渠道。2024年,通过多方实地学习,总结出10条拓宽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渠道:县财政的基本预算;整合部门项目;行业项目支持;政策支持;公益性岗位;垃圾产生者付费;乡镇财政挤一部分;村集体经济资助一部分;社会贤达捐助一点;辖区企业赞助一点;社会资本融资一点(承包方)。后续继续将学习经验,积极向乡镇宣传,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形成多元稳定投入格局。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大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