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必明代表:
你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流动商贩经营行为的建议》(第126号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
构建“线上 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广场活动日等,开展政策宣讲,普及流动商贩经营规范及市容管理法规,引导商贩主动参与市容维护,提升群众对规范经营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度,助力形成共建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
二、强化动态监管,规范经营秩序
实施流动商贩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采取“劝导引导 集中整治 长效管控”三步工作法。建立“日常巡查 重点值守”双轨管理机制,一方面,组建巡查小组开展常态化日常巡查;另一方面,对学校、商圈等重点区域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轮班巡查,对违规占道、跨门经营等行为即查即改。2025年以来,针对流动商贩累计开展集中整治38次,规范占道经营9800余起。
三、坚持疏堵结合,优化便民服务
创新柔性治理模式,平衡民生需求与市容管理。一方面,科学规划临时便民摊区,明确经营时段、卫生标准及管理规范,引导摊贩入驻,实现“退路入室、规范经营”;另一方面,在背街小巷试点,允许商户在保障通行前提下在划线区域限时经营,既解决小微商户生计问题,又保障市容整洁有序。
四、畅通举报途径,强化社会监督
设立对外公开举报电话:0818-6213602,拓展信息渠道,全天候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群众反映的占道经营问题,实行“接诉即办”,确保投诉事项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市容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精细化管理体系,探索更多便民利民举措,为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不懈努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大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