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公安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大竹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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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晓尝代表:

在县十九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第07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主动出击,规范治理抓源头。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县电动车销售商家开展上门宣传告知,有效阻断无法上户电动车售卖渠道。同时,主动走访销售商家,到电动车销售及维修点,依法告知加装遮阳棚(伞)、改装车辆动力装置等属非法行为,从源头杜绝改装车拼装车上路行驶。2024年12月25日,我市出台了《达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形成了多部门联动,对电动车从生产销售到上路行驶的全产业链管控。

二、多措并举,整治工作卯足劲。一是治理乱象。以城市管理提质增效为抓手,示范街为重点,定期布置警力,坚持在城乡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如乐基路口、金利多路口、堂悦路口、财富西区路口、六号桥路口、智慧城路口等)查处电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乱穿乱行、乱停放等各类违法行为。2025年以来,累计处罚5000余起,拖移二、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1000余台。二是规范秩序。针对二、三、四轮电动车,以“上牌、拆棚、戴帽”为重点,每周开展五次集中行动,行动开展以来,督促上牌1万余台、拆除电动车非法加装的棚伞6千余个、处罚不戴佩戴安全头盔等5千余起。三是严查违法。针对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以查处乱停乱放和酒醉驾为切入点,采取“区域封控、集中合围”方式,每周开展规模性整治。针对非法改装排气、灯具、喇叭,涉嫌“飙车炸街”的电动车、摩托车,对易发生“飙车炸街”违法行为的区域(如东湖公园区域、煌歌广场区域、物流园区域、金利美区域等),进行科学研判,我局每天安排2组工作人员对城区进行巡逻巡查,予以高压态势,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坚持常态化治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宣传到位,教育引导筑安全。一是依托媒体广宣传。依托新媒体平台开展电动车集中整治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及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警示教育、曝光电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二是线下宣传强警示。坚持线下面对面宣传,印发电动车警示教育宣传画报2万余份。定期深入小区,劝导小区居民安全充电,禁止电动车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和“飞线充电”。定期深入学校,与学校及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1万余份,并利用“小手拉大手”活动,要求孩子自觉抵制搭乘非法上路电动车和家长不得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车接送孩子,携手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定期深入广场、工厂、企业等,广泛开展道路交通普法宣讲,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大竹县公安局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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