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大竹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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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0日我局对1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21日-2025年8月1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8-6244606

通讯地址:大竹县竹阳街道滥井坝巷28号

邮    编:635100

 

2025年7月1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达州利森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项目

达市环竹审〔2025〕3号

 

2025.7.10

 

附件:达市环竹审〔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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