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9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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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松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议》(第13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持续增加

  我局对农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高度重视,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421.58万元(川主乡铁佛村、清水镇老书房何家村、石河镇五通村、团坝镇白茶村)。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2000万元(月华镇、文星镇、石河镇、杨家镇等乡镇)。

二、县财政预算乡镇乡村振兴及“五治”工作经费逐年增加

近年来,我县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县财政在面临收支压力的情况下,仍逐年提高乡村振兴及“五治”工作经费预算,2020年至2025年累计增幅达96.6%(从1191万元增至2342万


元)。对于农村环境整治,我局通过“五治”工作经费统筹安排,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三、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预算增加

年初已将本年度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纳入预算,并在人大批复后及时下达指标。2024年,村级公共服务经费由2023年每个村办公费3万元、运维费4万元和农村社区8万元、城市社区10万元,统一提高到平均不低于15万元,下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4860万元,同比增长152%,2025年继续执行2024年预算标准,有力保障了村(社区)日常运转及各项工作开展。

  您提出的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议,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县财政逐年加大对乡镇垃圾清扫保洁费用的投入,同时,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县政府出台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政策,鼓励各乡镇的积极征收垃圾处理费,缓解收支矛盾,确保乡镇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大力支持!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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