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8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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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云林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土地使用权整合、流转的建议》(第18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大竹县农村闲置土地整合基本情况

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粮食生产党政同责要求,将粮油稳产增产摆在首要位置,牢牢稳固粮食安全“压舱石”。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防“非农化”,遏制“非粮化”。二是卫片执法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管控,严防耕地变林地、草地、园地、荒地。三是摸清撂荒底数,动态监管撂荒地,重点监管丘陵山区耕地撂荒,发现一片整治一片。2024年,全县累计土地流转土地面积13.78万亩;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69.2万亩,为全县粮食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一)对于你“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夯实流转基础”的建议

我县已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农业部门承包耕地确权登记工作于2015年启动,2019年完成登记颁证。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议用地“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情况,据自然资源部门信息,全县于2020年启动,已完成权属测量、权籍调查等相关工作。目前宅基地使用权证已颁发10多万本;集体建议用地产权证因集体经济组织权属举证难问题,登记颁证率不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权分置”改革工作,出台了《中共大竹县委办公室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竹委办发〔2018〕25号)文件,明确了“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相关权利边界。

(二)对于你“构建市场化流转机制,激发主体活力”的建议

一是流转体系已健全完善。我县已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了专业的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乡镇(街道)以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乡镇(街道)级农村产权交易所,其监管运行职能由乡镇(街道)财政所工作人员承担。为方便县、乡、村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与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共同制定了大竹县土地流转办事指南及土地流转交易程序。

二是流转环境宽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方式以出租(含转包)为主,在探索“入股”或其它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果。经农业农村局指导,2020年八渡乡石城村五组首次以203.19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乙方股份合作经营,五组占股30%,乙方占股70%。从第6年开始,乙方保证甲方五组每年每亩土地收益等于或大于300元。

三是流转受让主体多元化。我县在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持续做优做靓“稻麻茶竹椿虾”六张名片引领下,加上财政支持与税收优惠等政策,吸引了多元主体参与我县土地流转,激发了新型现代农业活力。

(三)对于你“优化社会服务体系,降低流转风险”的建议

一是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已无法律障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另经农业农村部门对接相关金融单位,目前农行大竹支行、大竹县农商银行、大竹县邮储银行等已走在全县支农融资信贷前列。

二是我县从2013年起就对长期流转土地的受让方给予了一定的奖励扶助,全国很多省、市以50亩作为奖励起始标准,我省作为粮食生产大省,根据实际地形地貌特征将奖励标准下调核定在30亩就予奖励,2020年更是对超过100亩种粮主体进行额外奖励,降低了他们的生产成本,增加了他们的收益。

三是我县持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劳动技能人员、产业工人转型升级从业培训,培育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部分缓解了农村劳力欠缺的实际问题。

四是我县土地卫片执法(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已经开展多年,能及时有效发现耕地违规非法利用问题,确保土地流转用途符合县、乡镇产业发展规划。

(四)对于你“推动产业融合、提升土地价值”的建议

我县充分利用不同乡镇不同资源禀赋,规划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等特色产业,持续发力、做强做大、形成产业集群,成效显著。截止2024年,“川主的苎麻”“团坝的白茶”“石河的香椿”“石桥铺的稻渔综合种养(虾)”“周家的梨子”、“中华的李子”、“庙坝的桃子”、、“安吉的药材”、“童家、高明的水稻制种”等都已展现出了地方品牌效应,带动了周边农户的产业振兴。

(五)对于你“加强宣传与示范带动”的建议

我县必将在中央七台关注报道大竹白茶产业成功的基础上,继续通过典型案例,多形式积极宣传土地规模流转、规范化管理、集约化生产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增强农户流转土地的信心。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大力支持!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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