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37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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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瑜蔓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大竹县秸秆饲料高值化利用的建议》(第13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建立完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

在东柳街道、石河镇、清河镇、庙坝镇、文星镇、周家镇、石桥铺镇分别建设城郊片区、石河镇、清河镇、庙坝镇、文星镇、周家镇和石桥铺镇秸秆标准化收储处理中心,在各乡镇街道建设1个收储点,全县共建39个片区收储处理中心和乡镇(街道)秸秆收储点。新扩建收储加工库棚27个(20600平方米)、秸秆堆码场12个(9800平方米)和青贮池9个(2790立方米),新购置粉碎机、打包机等秸秆利用专用设备101台套,加上原有的秸秆收利用设施、设备,形成覆盖全县主要秸秆产地的收储利用体系。各处理中心(利用点)就近收集秸秆,并开展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

二、建立秸秆收集运输机制

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集体经济组织带头 大户带动 村民主体收集”,收集秸秆统一或自发运输至乡镇(街道)收储点或片区收储处理中心,乡镇(街道)收储点、片区收储处理中心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户及村民签订秸秆收运协议,按协议价支付秸秆资源收集费和运输费。

三、落实秸秆收储利用扶持政策

(一)设施设备补贴

对按照要求新建的片区秸秆收储处理中心厂房和收储点,按照不超过建设成本的30%进行补贴。但对单个片区收储处理中心新建厂房和新购置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单个收储点新建库棚和购置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二)离田利用收集补贴

对全年累计收集利用本区域秸秆量达到500(含)—1000吨的,按100元/吨对收集的秸秆进行财政资金补贴;1000吨(含)以上的,按120元/吨对收集的秸秆进行财政资金补贴;低于500吨的,不予补贴。

(三)贷款贴息

对片区收储处理中心用于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的贷款资金,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财政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

(四)支持建设用地

片区秸秆收储处理中心厂房和收储点的新增用地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8〕13号)办理。

四、开展秸秆饲料高值化利用试点

按照226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的秸秆饲料高值化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我县拟打造大竹县周家镇余都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大竹县木鱼池黑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2处秸秆饲料高值化试点示范基地,邀请省秸秆综合利用专家团队进行科学规划、指导,以提高秸秆饲料转化率和附加值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秸秆青贮、黄贮、混贮及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引进推广先进加工设备和工艺,提高粗饲料加工质量和生产效率,开展秸秆饲料高值化利用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建立成熟的技术体系和产业模式,提高秸秆饲料转化率和消化率,显著增加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

通过建立完善农作物秸秆收储利用体系、建立秸秆收集运输机制、落实秸秆收储利用扶持政策和开展秸秆饲料高值化利用试点,从而增加我县农作物秸秆离田收集量和饲料高值化利用量,到2025年年底饲料化利用将达到全县农作物秸秆离田收集利用量的30%以上。

最后,感谢你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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