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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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琼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高山蔬菜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60号建议)已收悉。通过与您进行沟通,您的核心建议是如何推动文星丘陵地区榨菜产业发展,现以如何推动榨菜产业发展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我县蔬菜产业发展现状

我县是全国蔬菜生产重点县,2024全年蔬菜播种面积(含复种指数)24万亩左右,主要以夏秋茄果瓜类、秋冬叶菜根茎类蔬菜,产量达62.82万吨(含食用菌),年产值16.8亿元,是川东北重要的蔬菜生产基地县。同时我县又是中国香椿第一县,香椿面积达12万亩,远销全国各地,同时配套有香椿交易市场和加工企业,是我县特色蔬菜的典范。

二、全县加工榨菜产业发展情况

截至2024年底,文星、川主、童家、天城等乡镇由业主或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发展加工榨菜面积近2万余亩,规模较大,已初具产业规模,其中文星镇方斗村等村社集中发展榨菜种植5000余亩。但受制于技术配套、基础设施、精深加工、市场行情等因素制约,从事榨菜种植的企业和业主整体效益不高,急需政府相关部门对榨菜产业发展给予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榨菜种植技术指导、深加工企业的引进以及政策扶持方面有待加强。

三、对榨菜产业发展的支持措施

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产业振兴是关键,榨菜产业具有群众基础好,推广效益高等特点,对我县乡村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局将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支持榨菜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技术指导服务。组织蔬菜种植技术专业人员对文星镇等榨菜种植重点乡镇进行榨菜种植技术指导和培训,并辐射到全县其他榨菜种植乡镇。在每年的榨菜种植季节来临之前,提前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解决生产技术困难。

(二)延长榨菜产业链条。通过招商引资或者本地企业培育,引进社会资本建立榨菜深加工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综合效益。

(三)加强经营主体培育。加大对榨菜产业发展的资金、项目支持力度,引导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方式,积极发展规模种植,支持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提高产业整体规模效益。

(四)建设榨菜集散中心。拟在文星等榨菜种植核心乡镇规划建设一个规模性榨菜收购、储运集散中心,完善榨菜产业种植、收购、储运、销售全周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全力畅通销售渠道,有效推动榨菜产业扩面提质。

(五)提升基础设施。整合涉农、水务、交通、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对文星、川主等榨菜种植重点乡镇、重点村的基础设施进行提升,修建产业运输道路、生产便道及灌溉设施,改善榨菜种植基础设施条件。

(六)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扶持。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积极向省、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产业发展情况,争取上级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对我县榨菜产业发展予以关心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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