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铁路沿线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新建西渝高铁(大竹段)线路运行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相关规定,现将新建西渝高铁大竹境内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1.城市市区为10米;
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2米;
3.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5米;
4.其他地区为20米;
5.浅埋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范围内设置安全保护区。
二、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铁路沿线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保护区有关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共同维护铁路运行安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