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水务局 关于对碑沙河、古家河、水桐坝河等8条河流河道管理保护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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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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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依法规范河湖管理,保障行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和《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大竹县水务局组织开展了对碑沙河、张家坝河等8条河流大竹县段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1.碑沙河管理范围划界河段起点为店边子附近(经纬度坐标:东经10725′54.12″、北纬3051′38.65″)至大竹县与达川区交界处(经纬度坐标:东经10726′30.28″、北纬3053′59.99″),全长约5.90km

2.张家坝河管理范围划界河段起点为张家坝河大竹县与广安市邻水县交界处(经纬度坐标:东经10713′47.15″、北纬3020′38.07″)至张家河坝与大洪河汇合口处(经纬度坐标:东经10713′5.99″、北纬3021′4.43″),全长约2.18km

  3.古家河管理范围划界河段起点为古家河大竹县与广安市邻水县交界处(经纬度坐标:东经10710′50.57″、北纬3027′14.35″)至古家河河口(经纬度坐标:东经10711′31.18″、北纬3026′37.87″),全长约2.18km

  4.水桐坝河管理范围划界河段起点为水桐坝河大竹县与达川区交界处(经纬度坐标:东经10731′10.23″、北纬3054′57.75″)至水桐坝河与铜钵河汇合口(经纬度坐标:东经10729′42.57″、北纬3053′50.19″),全长约5.79km

  5.御临河支流管理范围划界河段起点为东儒公下游约170m处(经纬度坐标:东经1079′38.83″、北纬3040′16.06″)至荒沟上游约750m处(经纬度坐标:东经1079′17.63″、北纬3039′32.13″),全长约2.48km

  6.铜钵河支流管理范围划界河段起点为钟家老屋附近(经纬度坐标:东经10720′42.42″、北纬3044′31.36″)至铜钵河干流汇合口(经纬度坐标:东经10722′57.98″、北纬3044′0.46″),全长约4.92km

  7.柳城河支流河管理范围划界河段起点为月华镇政府附近(经纬度坐标:东经10717′26.96″、北纬3048′12.49″)至柳城河干流汇合口(经纬度坐标:东经10717′39.97″、北纬3048′53.96″),全长约2.06km

  8.黄滩河支流管理范围划界河段起点为大竹县梯子岩水库下游约300m处(经纬度坐标:东经10712′48.99″、北纬3041′12.00″)至龙眼睛附近(经纬度坐标:东经10712′5.35″、北纬3040′27.18″),全长约2.94km

  二、划界方案

1.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2.无堤防的平原型河道,管理范围为水域、滩地及河岸线两侧一定范围;

  3.水库两岸无堤防的库区河道,以校核洪水位划定河道管理范围。

  三、河湖管理保护要求

1.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私自建设妨碍行洪安全的建(构)筑物;禁止乱倾乱倒;禁止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利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部门大竹县水务局批准。

  3.对违反水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大竹县水务局

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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