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穴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增强全镇防汛抗旱应争处置能力,实现“河流、水库、场镇、镇内交通支干线、山地滑坡和易淹区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度汛”的防汛目标,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达到指挥有方、组织有力、抢险有序的要求,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穴镇境内发生洪灾、旱灾及山地滑坡的应急处置。
四、预案启动
当发生洪灾或旱灾及山地滑坡,威胁到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经镇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五、指挥应急体系
(一)组建高穴镇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罗 喆、黄 洋
副指挥长:周 鸿
成 员:李青洪、李仁亮、曹 雪、张世国、唐隆波、叶 腾、高小川、胡义彬。
值班电话:0818—6772666,汛、旱期24小时值班。
(二)组建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队
队 长:周 鸿
队 员:张 伟、胡 亮、孙 伟、王 磊、吴祥秋、陈首旻、李虹霖、陈文亮、邓如超、张 航、涂力凡、王 翼、王宣懿、苟 杰、郭永新、杨世德、何 涛、卢兴余、郑皓文、罗志豪、杨吉武等人员。
(三)组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保障组
队 长:宋婷婷
队 员:罗文彬、曾强健、刘善忠、饶 毅、吴大琼、练 玲、李春玲、谭晓燕、张 芬、王冰倩、何科锐、徐文秀、邓国荣、吴长鸿、彭明祖、岳 晓、谭晶晶。
六、工作职责任务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辖区防洪抗旱应急预案、山体灾害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统一调度和调控全镇水利、水电设施;根据防汛抗旱的需要,调配防汛抗旱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负责全方位的综合调度,掌握汛情、旱情信息和抢险情况,协调组织抢险力量、通信联系、汛情、旱情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协调各单位,确保抢险人员、机具、设备、抢险物资及救援物资的快速组织和运输,提供医疗支援,提供后勤保障;组织防洪抗旱抢险应急队和各村(社区)抗洪抢险队员深入一线,开展防洪抗旱抢险及救灾工作。
2.部门职责任务
镇办公室:协调全镇的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防汛抗旱抢险。
镇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协调全镇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实、上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其使用情况,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负责全镇境内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组织群众的疏散、撤离等工作。
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的筹集、分配,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
镇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社会治安和组织抢险突击工作。
镇应急办:负责全镇境内交通秩序的维护,疏通被困、堵塞车辆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旱期安全生产工作。
镇供电所:负责防汛抗旱电力调度,及时搞好险区的断电和供电工作。搞好所属在建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时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挥农业防汛抗旱灾后救灾抗灾工作,负责组织种苗、农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剂。
镇广播站: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发布异常天气预报情况、防汛抗旱抗洪等有关通知、决定和命令。
镇水厂:负责水厂所属水利设施的防洪抗旱工作和供水调度。
镇卫生院:负责救护,提供医疗支援,灾后卫生消毒、防疫工作。
电信服务站:负责通信恢复工作,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期间的通讯畅通。
3.重点区域防汛抗旱责任人和职责。
黄滩河流域:张芬、王翼,负责监测、巡查、报警、组织群众撤离等工作。
场镇:邓如超、吴祥秋、刘善忠,负责场镇四周的巡查、报警、疏散人员、维护场镇交通秩序等工作。
七、预警监测和防御机制
(一)预警
1.当水库水位超过汛期限水位时,按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供水调度,并向下游预警,果断处置险情。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迅速启动水库防汛抢险预案,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和预案中明确的危险区发出预警,迅速把群众转移到安全区,并积极组织抢险救灾。
2.洪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山洪灾害预警。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堤防,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监测措施。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监测员,一旦发生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4.供水危机预警。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而出现供水危机时,由镇广播站向社会发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二)洪涝灾情防御
洪涝灾情发生后,相关部门和村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受灾情况。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积极核实灾情,及时上报。对易漫堤的重点地段负责通知到户,分别组织撤离到地势较高地段,并妥善安置撤离群众。
(三)旱情防御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随时掌握水、雨情变化、蓄水、农田土壤和城镇供水等情况,加强旱情监测,态势严重时应及时上报。各监测、巡查人员,发现险情,及时向镇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根据不同情况,合理安排抢险、救援人员、物质等,及时组织救援,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情况。进入汛期、旱期,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抢险应急程序。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镇人民政府和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组织力量抢险救灾。任何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灾害,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妥善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八、指挥调度
(一)出现水旱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及成员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三)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九、抢险救灾
(一)抢险
1.出现水旱灾害或预防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迅速调集本辖区的资源和力量,及时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水库等重大险情的抢险应按照事先制订的应急抢险预案进行。
(二)医疗救护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进行消毒和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程序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工作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三)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汛抗旱抢险。
十、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运营部门要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尽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现场救援保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储备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满足抢险急需。
应急队伍保障:除镇防洪抗旱抢险应急队成员外,各村也建立民兵应急分队和加强义务抢险队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救援梯队,各种救援力量在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下,互相支援、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物资保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已备调用编织袋500条,木材10立方米,工具:50件。矿泉水、方便面等疏散群众生活必需品随时可以安全送到,并能保证其需要。
资金保障:按《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镇人民政府应当在镇财政预算中安排防汛抗旱经费和应急经费,要保证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经费。
后勤保障:由指挥部安排财政、民政人员,负责抢险各种物资的联系、购买,抢险车辆的联系等后勤工作,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
十一、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
(二)培训
1.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三)演习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十二、善后工作
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洪灾或旱灾后,镇财政所、民政办、驻村干部等人员,深入村、社,及时调查灾情、安抚群众,及时进行人、畜疫病防治、消毒等工作,发动群众生产自救,及时修复水毁工程,避免下次洪灾造成更大损失。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医务人员要及时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十三、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镇防汛抗旱部门每年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对防汛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十四、附则
(一)本预案作为我镇防洪抗旱应急的基本框架,在必要时可进行修订,报县防汛办备案。
(二)本预案由镇防洪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