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江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宅基地建房问题的建议》(第17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
2019年底,大竹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正式移交至县农业农村局。为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效能,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月印发《大竹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办法》(竹府办〔2022〕7号)。该《办法》涵盖总则、规划选址、申请条件与审批程序、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附则等五章内容,对农村宅基地全流程管理作出系统性规定。
其中,《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明确要求,自乡镇(街道)受理农村村民用地建房申请至出具审核意见,原则上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此强化宅基地审批时效管理。同时,根据第三条界定,农村村民专指依法登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享有相应权利义务的农业人口。
欧家镇普山村1、2组因大竹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将农业人口整体转为非农户口。经咨询市局相关科室,按照保障群众居住权益原则,可以保留宅基地资格权。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条“城市、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应当纳入城市、镇、乡规划区统一规划和管理”之规定,建议欧家镇人民政府根据普山村1、2组所处位置进行依法审核。
二、合理布局宅基地规划
按照省委“六个优化、四个尊重”的要求,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四大任务,县自然资源局编制完成了大竹县6个乡镇级片区(产城融合片区、临空铁发展片区、川渝农业合作片区、县域东部现代种养业片区、华蓥山农旅融合片区、明月山绿色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6个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川心片区、天桥周河片区、乌木片区、文星片区、清滩片区、同心片区)以及7个村规划(黑水村、寨风村、白茶村、大庙村、高巩村、九银村、牛头村)。
三、加强农村宅基地法制建设
《办法》明确规定依法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通过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农村宅基地使用效能与监管水平。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加强相关法治宣传,提升干群合法建房意识,极大控制我县违法占地建住宅等非法现象。
《办法》作为地方性法规,以保障宅基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明确规定对非法建房行为,依法责令退还非法占地、限期拆除违建。办法构建“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管理机制,配套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全流程规范管理。
各乡镇(街道)通过“法治进村居”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动态巡查、部门联动监管,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化防控体系。自实施以来,全县违法占地建房事件逐日下降,农村宅基地管理效能显著提升。
四、推进盘活闲置农村宅基地工作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数量不断增多,“空心村”现象日益凸显。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激活乡村经济活力,自2020年起,我县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路径,通过先行先试,成功打造乌木镇广子村闲置宅基地盘活示范案例,有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后续,我局和金融部门积极联系,探索推出面向农民建房的低息贷款产品,旨在进一步减轻农民建房经济压力,切实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推动农村建设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农村合作经济和宅基地管理股 罗海芳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