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9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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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国辉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全县推广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助力粮食安全战略的建议》(第04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高标准农田是农业、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为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加强建后管理和养护,坚持建管并重,健全管护制度,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实现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使其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799号)文件精神及国家、省有关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了《大竹县高标准


农田建设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办法规定高标准农田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负担、财政适当补助”的原则,进行工程建后管护。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25号)《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3〕79号)等文件精神,下达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奖补资金80万元,按照市上资金安排方向及绩效目标任务,结合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际,特安排该奖补资金专门用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已制定高标准农田管护相关制度,并已下达了具体的管护资金,有效解决了高标准农田“无人管、无钱管”的问题。提案建议开展高标准农田建管保险试点,探索通过保险机制提升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质效,目前暂不试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联系人:大竹县土壤肥料站    姓名:王华北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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