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9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号)
来源:大竹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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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县食品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29批次,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竹周显菊白酒加工坊生产经营不合格白酒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6月27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周显菊白酒加工坊依法抽检白酒〔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6月11日〕2L。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7月25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周显菊白酒加工坊,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现场有甜蜜素500g,使用甜蜜素生产的白酒100kg均已进行现场查封扣押。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周显菊白酒加工坊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二、大竹乐嘉新优选生活超市经营不合格胡萝卜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6月30日,抽检人员在大竹乐嘉新优选生活超市依法抽检胡萝卜〔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6月30日〕3.02kg。经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7月30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乐嘉新优选生活超市,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经营场所有同批次的胡萝卜。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乐嘉新优选生活超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胡萝卜,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三、大竹禾润华联超市经营不合格胡萝卜、生姜、红小米椒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7月2日,抽检人员在大竹禾润华联超市依法抽检食用农产品胡萝卜、生姜、红小米椒〔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7月2日〕9.86kg。经抽样检验,毒死蜱、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8月7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禾润华联超市,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门店有同批次的胡萝卜、生姜、红小米椒。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禾润华联超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胡萝卜、生姜、红小米椒,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四、大竹县杨家镇天一副食店经营不合格香蕉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7月15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县杨家镇天一副食店依法抽检食品香蕉〔规格:/标示生产单位:/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7月15日〕3.43kg。经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8月22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县杨家镇天一副食店,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的香蕉。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县杨家镇天一副食店立即停止经营同批次香蕉,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五、大竹曾记蔬菜经营部经营不合格大葱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7月21日,抽检人员在大竹曾记蔬菜经营部依法抽检食品大葱〔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7月21日〕1.2kg。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8月28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曾记蔬菜经营部,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大葱。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曾记蔬菜经营部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大葱,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六、大竹县天逸副食店经营不合格小台芒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7月22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县天逸副食店依法抽检食品小台芒〔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7月22日〕4.04kg。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8月27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县天逸副食店,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小台芒。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县天逸副食店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小台芒,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七、大竹郑传江蔬菜批发部(个体工商户)经营不合格韭菜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7月21日,抽检人员在大竹郑传江蔬菜批发部(个体工商户)依法抽检韭菜〔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7月20日〕2.1kg。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8月28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郑传江蔬菜批发部(个体工商户),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经营场所有同批次的韭菜。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郑传江蔬菜批发部(个体工商户)立即停止销售同批次韭菜行为,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八、大竹波波蔬菜销售铺(个体工商户)经营不合格韭菜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7月21日,抽检人员在大竹波波蔬菜销售铺(个体工商户)依法抽检韭菜〔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7月20日〕1.09kg。经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8月28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波波蔬菜销售铺(个体工商户),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经营场所有同批次的韭菜。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波波蔬菜销售铺(个体工商户)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韭菜,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九、大竹县胜楠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小米椒(辣椒)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7月21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县胜楠商贸有限公司依法抽检食用农产品小米椒(辣椒)〔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7月20日〕2.09kg。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8月27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县胜楠商贸有限公司,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门店有同批次的小米椒(辣椒)。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县胜楠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小米椒(辣椒),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十、大竹县兰成芬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韭菜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7月22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县兰成芬商贸有限公司依法抽检食品韭菜〔规格:/标示生产单位:/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7月22日〕1.07kg。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8月29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县兰成芬商贸有限公司,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的韭菜。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县兰成芬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经营同批次韭菜,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十一、大竹县黄斗田果蔬店(个体工商户)经营不合格小黄姜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7月24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县黄斗田果蔬店(个体工商户)依法抽检食品小黄姜〔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7月23日〕2.05kg。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8月30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县黄斗田果蔬店(个体工商户),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小黄姜。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县黄斗田果蔬店(个体工商户)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小黄姜,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十二、大竹喜利家生活超市经营不合格青梨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7月29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喜利家生活超市依法抽检食品青梨〔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7月28日〕1.08kg。经抽样检验,乙螨唑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9月3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喜利家生活超市,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青梨。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喜利家生活超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青梨,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十三、大竹县柏林镇新艺月超市经营不合格小姜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8月6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县柏林镇新艺月超市依法抽检食品小姜〔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8月6日〕2.2kg。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9月4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县柏林镇新艺月超市,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小姜。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县柏林镇新艺月超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小姜,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十四、大竹县灏鑫食品超市经营不合格小台芒果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8月7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县灏鑫食品超市依法抽检食品小台芒果〔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8月7日〕4.14kg。经抽样检验,戊唑醇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9月9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县灏鑫食品超市,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小台芒果。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县灏鑫食品超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小台芒果,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十五、大竹县优客生活超市经营不合格芒果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8月12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县优客生活超市依法抽检食品芒果〔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8月12日〕3.914kg。经抽样检验,戊唑醇、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9月12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县优客生活超市,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芒果。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县优客生活超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芒果,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十六、大竹佳悦生活超市经营不合格小姜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8月11日,抽检人员在大竹佳悦生活超市依法抽检食品小姜〔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8月11日〕2.042kg。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9月10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佳悦生活超市,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小姜。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佳悦生活超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小姜,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十七、大竹县江哥水产行经营不合格黄辣丁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8月26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县江哥水产行依法抽检黄辣丁〔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8月26日〕2kg。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9月22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县江哥水产行,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黄辣丁。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县江哥水产行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黄辣丁,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十八、大竹林斌蔬菜销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不合格小米椒、韭菜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8月26日,抽检人员在大竹林斌蔬菜销售店(个体工商户)依法抽检食品小米椒、韭菜〔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8月26日〕3.14kg。经抽样检验,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9月29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林斌蔬菜销售店(个体工商户),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小米椒、韭菜。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林斌蔬菜销售店(个体工商户)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小米椒、韭菜,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十九、大竹圆方超市经营不合红米椒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8月27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圆方超市依法抽检红米椒〔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8月27日〕2.07kg。经抽样检验,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9月12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圆方超市,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红米椒。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圆方超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红米椒,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二十、大竹县文星镇星竹超市经营不合牛蛙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8月19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县文星镇星竹超市依法抽检牛蛙〔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8月17日〕3.672kg。经抽样检验,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 41 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9月27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县文星镇星竹超市,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牛蛙。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县文星镇星竹超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牛蛙,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二十一、大竹海之缘水产品经营部经营不合黄辣丁、多宝鱼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8月25日,抽检人员在大竹海之缘水产品经营部依法抽检黄辣丁、多宝鱼〔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8月25日〕4.59kg。经抽样检验,分别为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9月27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海之缘水产品经营部,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黄辣丁、多宝鱼。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海之缘水产品经营部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黄辣丁、多宝鱼,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二十二、荷花池市场黄昌琼经营不合牛蛙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8月27日,抽检人员在荷花池市场黄昌琼依法抽检牛蛙〔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8月27日〕1.65kg。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9月30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荷花池市场黄昌琼,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牛蛙。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荷花池市场黄昌琼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牛蛙,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二十三、大竹县佳惠超市经营不合格广式伍仁味月饼(其他类)、广式牛肉茸月饼(肉与肉制品类)的风险控制情况

(二)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9月10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县佳惠超市依法抽检广式伍仁味月饼(其他类)、广式牛肉茸月饼(肉与肉制品类)〔规格:150g/个,标示生产单位:重庆市陵江食品厂,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8月16日〕26个。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10月9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县佳惠超市,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广式伍仁味月饼(其他类)、广式牛肉茸月饼(肉与肉制品类)。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县佳惠超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广式伍仁味月饼(其他类)、广式牛肉茸月饼(肉与肉制品类),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二十四、大竹县文星镇李萍果蔬生鲜超市经营不合红小米椒(辣椒)的风险控制情况

(三)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8月20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县文星镇李萍果蔬生鲜超市依法抽检红小米椒(辣椒)〔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5年8月15日〕2.3kg。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5年9月29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县文星镇李萍果蔬生鲜超市,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同批次红小米椒(辣椒)。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县文星镇李萍果蔬生鲜超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红小米椒(辣椒),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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