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4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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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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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电动车雨挡不能一拆了之》(第14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抓住源头,对电动车全产业链监督管理。

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消防部门等,联合走访销售商家,到电动车销售及维修点,依法告知加装遮阳篷()、改装车辆动力装置等属非法行为,从源头杜绝电动车违规安装阳篷()上路行驶。常态化开展走访检查工作,形成监管高压态势,及时发现和制止销售,从源头消除遮阳伞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找准堵点,规范劝导禁止安装遮阳伞。

以城市管理体质升级行动为契机,县公安局联合依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文明劝导力量,加强加重对城区主次干道巡逻管控和执勤值守。同时,县公安局常态化在城区八个重点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工作,劝导和纠正电动车电动车未注册登记、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员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及时采取警告劝离、自行拆除等柔性执法方式进行交通管理。

    三、把握重点,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出行。

结合交通安全七进宣传,组织宣传民辅警深入社区、居民小区、沿街商户,通过贴海报、分发宣传单、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宣讲交通安全知识,特别是安装遮阳伞的危害后果,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出行常识,做到既施重拳、又有温度

交通管理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能立竿见影,需要全县人民共同努力,特别是需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引领,为建设人居和美的竹乡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大竹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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