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函(B)
来源:县文体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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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伟、寇玲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造升级清河镇将军街古建筑群争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的建议》(第01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清河街道建筑群现状

清河街道建筑群建于民国九年(1920年),位于华蓥山东麓清河场。由开明绅士范先级等集资拓宽街道,修葺街面,民国二十年著名爱国抗日名将、国民党起义将领范绍增在原建筑群的基础上,结合欧洲希腊建筑风格,独自出资兴建仿西式圆柱上下两层通廊砖木结构建筑。1990年9月被大竹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保单位,2001年5月被达州市公布为市级文保单位,2002年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保单位。

二、加强保护管理与修缮

(一)坚持文物保护原则。大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始终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基础,坚持以“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保护22字工作方针为原则,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清河街道建筑群为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

(二)健全文物体制机制。大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积极与清河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大竹县文物保护单位管理领导小组责任书》,清河镇人民政府与清河镇将军社区签订了《大竹县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工作局面。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文物保护责任,确保文物安全。

(三)落实文物保护措施。为做好清河街道建筑群“四有”工作,大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与大竹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协同确定文物保护范围与工程建设控制地带。督促属地人民政府树立保护标志,做好相关档案工作,确保文物安全。2023年8月住建局会同清河镇聘请四川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专家团队对《大竹县清河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进行修订完善,2023年9月经省住建厅牵头组织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专家审查会评审通过。从规划层面进一步推动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

(四)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大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根据《达州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办法(试行)》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工作,对清河街道建筑群的消防、安防、安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公示公告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编制规划

邀请北京博雅四川师范大学旅游发展研究所分析、研究大竹县清河镇旅游资源,于2010年10月编制了《大竹县清河镇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中对总体布局及功能分区、各名片主题打造作了介绍说明,对分区建设项目、清河古镇传统业态、旅游产品业态作了详细规划。把依托哈儿故里、将军街古建筑和自己独特而丰富的文化打造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纳入了大竹县“十五五”文旅产业重点项目。

四、文旅融合

(一)坚持文旅融合。依托青脆李、琯溪蜜柚等特色农业,充分利用古镇文化,打造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文旅节庆活动,成届次举办清河李花节,蜜柚采摘季,提供了较为丰富的文旅产品。特别是清河镇龙洞坝村的李子园已成为集采摘体验、休闲娱乐、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热门景点,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体验。

(二)优化基础设施。持续提升旅游基础设施,通过修建旅游环线、完善标识标牌、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等措施,清河镇的旅游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为游客提供了更加便捷、舒适的旅游服务。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介进行宣传推广,如四川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以及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李花节等旅游节庆活动,拓宽了市场渠道,提高了清河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大竹县文化和体育旅游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大古建筑群保护与修缮力度,推动大竹县文旅融合发展,打造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向新而行,向高而攀,为重铸大县荣光,建设美好竹乡而奋斗。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文化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文化事业股   谢文娟  13219162015

 

 

大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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