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林业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1号建议
协办意见的函
县财政局:
现将王勋平代表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五峰山事务服务中心森林防灭火日常开支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第18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五峰山事务服务中心下辖五峰山国家森林公园,该公园面积876.12公顷,森林生态资源丰富,是我县4A级旅游景区,进山游玩人数众多,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艰巨。由于该公园建立至今未设立专项防灭火经费,导致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压力重重。一是预警监测能力不足。现有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老化,通信网络覆盖率较低,导致火情预警响应效率较低;二是宣传培训经费短缺。每年需应对省市级森林防火检查,同时需开展面向游客和周边群众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现有经费难以满足宣传培训工作需求;三是应急保障基础薄弱。尚未组建专业森林防火队伍,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滞后。
达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推进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常态化规范化标准运行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达市森防指〔2023〕7号)明确,国有林场、涉林景区森林防灭火建设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森林防灭火日常宣传、重点时段宣传、“五周五源”可燃物清理、“双重”隐患排查、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巡护巡查、加强扑火队伍建设、扑火物资储备等工作。
建议县财政将五峰山事务服务中心森林防灭火日常开支20万元纳入年度预算,重点用于预警监测系统运维、宣传培训、专业队伍建设及物资储备,切实提升中心的森林防灭火能力。
联系人:大竹县森林防火中心 吴德松 15196868788
大竹县林业局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