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66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函(B)
来源:大竹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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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顺明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餐饮企业公示预制菜品的提案》(第06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您对预制菜公示的建议我们非常赞成。近年来,预制菜工艺逐渐成熟,以其简单、便捷、低成本等优势,日益成为酒店、餐馆以及乡村“坝坝席”的选择。2024年3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2024年10月12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四川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预制菜进行烹饪的,鼓励在餐饮服务场所或外卖平台网店上将预制菜信息明示告知提醒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目前,预制菜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小觑,比起方便性消费者更在意的是安全性。由于预制菜普遍采用速冻方式保鲜,食物在运输途中对于温度的要求较高,温度达不到不但会影响食材新鲜度,也可能造成预制菜的变质,从而产生食品安全风险。针对目前现状,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预制菜的监管力度,督促餐饮商家对预制菜食品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告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一是加强对早餐店、中餐馆、外卖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监管。重点检查预制菜食品的进货查验、贮存条件、加工制作过程等环节,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使用的预制菜食品来源可溯,加工制作的餐食质量安全,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菜单上公示预制菜食品信息。同时,督促美团外卖、饿了么2家外卖平台对入驻商家使用预制菜的菜品必须单独标识,并在页面提供预制菜的详细说明,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营养成分、有无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者防腐剂等内容。对未按照要求进行预制菜使用情况公示的,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二是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2023年9月22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保证食材新鲜,确保校园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鉴于当前预制菜没有统一的标准体系、认证体系、追溯体系等有效监管机制,对“预制菜进校园”应持十分审慎态度,不宜推广进校园。我局结合春秋两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联合县教育局对全县154家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将预制菜食品使用情况纳入检查内容。截至目前,暂未发现学校食堂使用预制菜的情况。

三是强化预制菜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贮藏运输、加工制作过程等环节,确保预制菜食品安全可溯。同时,组织开展预制菜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将预制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预制菜食品开展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等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四是加大预制菜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对预制菜食品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预制菜食品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引导消费者理性看待预制菜,避免过度依赖或盲目排斥。同时,督促商家严格履行预制菜公示告知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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