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来源:大竹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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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为推动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调整大竹县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

 

联系电话:0818-6233616

通讯地址:大竹县竹阳街道滥井坝巷28号

附件:1.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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