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观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秋季重大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观音镇2025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竹县观音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观音镇2025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秋防部署要求,为扎实做好我镇2025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法依规,科学防治,群防联控,果断处置”24方针,以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抓好以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狂犬病、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不断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提高疫情预警预报、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动物卫生安全。
二、任务目标
(一)疫病防控方面
猪牛羊、鸡鸭鹅等畜禽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城镇准养犬狂犬病免疫率达到95%以上、农村散养犬达到9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积达到100%。
(二)疫病监测方面
按照《大竹县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方案》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免疫抗体的日常监测、集中监测及秋防交叉检查工作。做好非洲猪瘟的监测工作。
(三)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方面
牲畜耳标佩戴率100%,防疫档案建档率100%,档案填写规范、齐全、详实。
(四)检疫监督方面
检疫工作做到“四到位”,提高产地检疫率,规模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
(五)消毒方面
各村(社区)要按照《大竹县动物防疫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在辖区内统一时间、统一技术标准,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毒灭源工作。养殖场(户)、运载工具、动物及动物产品外包装和畜禽交易场所的消毒面积达到100%,不留死角、不落盲区。
三、时间安排
今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从9月15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5日之前)。召开全镇秋防工作动员会,组建集中免疫队伍,开展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户专题技术培训,做好疫苗、注射器械、防护用品、免疫反应抢救药品等物质准备,广泛开展秋防工作宣传及消毒灭源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9月26日—10月21日)。根据农业农村不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大竹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操作技术指南》工作要求,按照统一时间、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免疫标识和统一评价免疫质量“五统一”,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圈、圈不漏畜、畜不漏针“五不漏”标准,有序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猪口蹄疫、牛羊口蹄疫、狂犬病、小反刍兽疫、牛节节病及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应免尽免,应免必免。
(三)查漏补缺阶段(10月22日至10月31日)。完善免疫档案资料,查找、分析秋防工作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持续普查补免,巩固提升工作实效。
四、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加大秋防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运用LED显示屏、标语、QQ群、微信群等媒介,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院坝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非洲猪瘟、狂犬病等动物病疫危害,大力宣讲《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规政策,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秋防工作,主动参与秋防工作,全面营造同防共治良好防疫氛围。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农业服务中心要结合秋防工作需要,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防控知识技术的培训力度,逐一明确免疫药品运输存放、免疫注射程序、免疫禁忌及废弃药品处置等重点环节内容,切实提升村级防疫员及全镇群众防疫水平。
(三)规范操作,强制免疫。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免疫操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1. 非洲猪瘟:坚持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两手抓,持续夯实非洲猪瘟防控各项工作措施。
2. 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所有家禽使用禽流感(H5 H7)三价灭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应免家禽免疫密度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3. 牲畜口蹄疫免疫:生猪使用O型口蹄疫疫苗免疫,牛、羊使用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免疫,应免动物免疫密度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4. 小反刍兽疫:所有羊使用小反刍兽疫疫苗进行强制免疫,应免动物免疫密度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5. 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城镇准养狂犬病免疫率达到95%以上,农村散养犬达到90%以上。严格落实管、免、灭、栓等综合防制措施,严密监测(羊、牛、猪)布病和(牛结核)病。
6. 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按照有关规定和疫病流行情况进行,同时畜禽圈舍消毒面积达到100%。
(四)强化监督,严格检疫。加强畜禽流通环节监管,严格畜禽及其产品的宰杀、运输、储藏、经营等关键环节监督检查,落实产地检疫、“四不一处理”制度,坚决打击销售、运输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密监测,科学处置。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动物疫情测报网络,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网络作用,加大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活畜禽交易市场、历史疫区等重点场所疫情监测力度,一旦发现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小范围”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疫情,坚决确保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秋季是畜禽养殖补栏的高峰期,也是高致病情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加之国内病原污染广泛、多种亚型并存、病毒变异加快,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球秋防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精心组织,科学实施,确保秋防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及时足额做好疫苗、消杀药品等防疫物资调供,合理安排接种免疫病种、时序,抓好疫情监测、消杀等重点工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秋防工作开展期间及结束后,县级重大动物疫情防制指挥部暨镇将对全镇秋防工作实效开展专项督查,实地检查各村(社区)免疫抗体监测、免疫密度、耳标佩带率以及免疫档案、疫病防治效果等工作情况,严格考核。对工作有力、成效显著的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措施不实的通报批评,对导致疫情流行,造成严重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家畜)
2.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家禽)
3.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犬)
附件1
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家畜)
动物种类 | 疫苗名称 | 免疫时间 | 备注 |
猪 | 猪瘟疫苗 | 25-30日龄免疫 | |
60-70日加强免疫一次 | |||
种猪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 | 母猪配种前免疫 | ||
猪口蹄疫灭活疫苗 | 28-35日龄免疫 | ||
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 |||
种猪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 | 或配种前免疫 | ||
牛 | 牛羊口蹄疫苗 | 90日龄初免 | |
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 |||
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 | |||
羊 | 牛羊口蹄疫苗 | 28-35日龄初免 | |
后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 |||
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 | |||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 新生羔羊一月龄以后免疫,对本年未免疫和超过三年免疫保护期的羊进行免疫 | ||
散养家禽 | 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 ||
注:1. 猪瘟疫苗应在仔猪断奶7天后免疫。2. 母猪配种后15天与产前15天,禁止免疫各种疫苗。30 出现,免疫过敏反应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如:肌肉注射肾上腺素、用针扎牲畜人中穴位,直至牲畜精神缓解)。
附件2
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家禽)
动物种类 | 疫苗名称 | 免疫时间 | 备注 |
种鸡、蛋鸡 | 禽流感(H5 H7)灭活疫苗 | 7-14日龄时初免 | |
3-4周后可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 |||
开产前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 |||
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 | |||
肉鸡 | 禽流感(H5 H7)灭活疫苗 | 7-14日龄时初免 | |
间隔3-4周后加强免疫一次 | |||
种鸭鹅、蛋鸭鹅 | 禽流感(H5 H7)灭活疫苗 | 14-21日龄时初免 | |
间隔3-4周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 |||
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 | |||
肉鸭 | 禽流感(H5 H7)灭活疫苗 | 7-10日龄时进行一次免疫即可 | |
肉鹅 | 禽流感(H5 H7)灭活疫苗 | 7-10日龄时初免 | |
间隔3-4周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 |||
散养家禽 | 禽流感(H5 H7)灭活疫苗 | 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
注:鸡禽流感疫苗免疫后,在接种其他疫苗时,免疫间隔2周以上。
附件3
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犬)
动物种类 | 疫苗名称 | 免疫时间 | 备注 |
犬 | 狂犬病灭活疫苗 | 初生幼犬2月龄进行初免,间隔35-40天进行加强免疫,以后每间隔半年免疫一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