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四川省大竹县乡村振兴局决算公开
来源: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8-18
点击数:人次




2024年度四川省大竹县乡村振兴局决算

公 开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 8 月 19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1

第四部分 附件……………………………………………….25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大竹县委办公室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乡村振兴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竹委办〔202275 号),大竹县乡村振兴局的基本职能是:

1)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拟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负责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

2)负责全县乡村建设行动相关工作,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集镇、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协调推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改造;负责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和重点帮扶优秀村等创建评选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乡村治理的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乡村治理改革发展;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4)负责全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负责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中、省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帮扶等工作。

6)负责全县乡村振兴信访办理和舆情处置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承担全县乡政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相关工作。

9)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与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

大竹县乡村振兴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大竹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大竹县乡村振兴局机关(2024年4月合并到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大竹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2817.47万元。与2023年度(14672.21万元)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854.74万元,下降12.64%。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上级财政下达分配位的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额度较上年度减少;二是本级财政安排的存量预算较上年度减少;三是本级财政下达的运转经费额度较上年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65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53.63万元,占89.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5.23万元,占10.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81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02万元,占4.57%;项目支出12230.45万元,占95.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2817.47万元。与2023年度(14672.2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1854.74万元,下降12.64%。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上级财政下达分配位的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额度较上年度减少;二是本级财政安排的存量预算较上年度减少;三是本级财政下达的运转经费额度较上年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12.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81%。与2023年度(14362.59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50.35万元,下降19.85%。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上级财政下达分配位的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额度较上年度减少;二是本级财政安排的存量预算较上年度减少;三是本级财政下达的运转经费额度较上年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12.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3万元,占1.01%;卫生健康支出23.95万元,占0.21%;农林水支出10243.89万元,占88.98%;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占8.69%;住房保障支出68.28万元,占0.59%;其他支出60万元,占0.5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1512.24,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8.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40.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37.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865.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0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68.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7.02元,其中:

人员经费49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72万元、津贴补贴27.76万元、奖金20.67万元、绩效工资112.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7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7万元、生活补助2.28万元、医疗费补助、奖励金0.06万元、住房公积金68.28万元等。
  公用经费8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92万元、印刷费3.00万元、咨询费0.50万元、电费1.50万元、邮电费1.70万元、物业管理费1.28万元、差旅费17.98万元、维修(护)费0.45万元、会议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劳务费2.20万元、工会经费12.93万元、福利费6.13万元、其他交通费5.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8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0.6万元)增加4.05万元,增长675%。决算数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未实现支出的公务接待费,在本年列支支出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本单位没有预算和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预算和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4.05万元,增长67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未实现支出的公务接待费,在本年度列支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65万元,主要用于省市来我县调研、督导、检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返贫监测和后评估考核等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65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6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乡村振兴局来人对我县业务督导、调研、指导、考核4.6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18%。与2023年度(309.62万元)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95.61万元,下降76.28%。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解决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支出较上年增加明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大竹县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15万元,比2023年度(45.37万元)增加42.78万元,增长94.29%。主要原因是上年因财政调度资金困难,机关运行经费未完全实现支出而在本年度列为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大竹县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6.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6.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1.5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中省市衔接资金的打捆招标项目工程采购支出和前期费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6.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8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竹县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雨露计划”补助项目、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防贫到户产业项目、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数字乡村建设项目、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庭院经济项目、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外出跨省务工补助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7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因原大竹县乡村振兴局2025年1月账务已合并到大竹县农业农村局,预算一体化平台已经关闭,故绩效自评这块的功能模块已经关闭,故绩效自评表无法导出。

本单位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大竹县乡村振兴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对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雨露计划”补助项目、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防贫到户产业项目、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数字乡村建设项目、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庭院经济项目、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外出跨省务工补助等6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现将自评得分及绩效自评综述汇报如下

1.大竹县乡村振兴局部门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5

绩效自评综述:通过绩效评价,整体看来,2024年度部门项目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年初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突出“集中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资金到位后及时投入使用,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及时采取措施作为存量资金安排到下个年度使用;在财政调度允许的情况下,均在规定时间内对专项资金进行及时支付,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运行正常,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时按量完成了绩效目标。

2.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

绩效自评综述:对符合政策文件标准的4400人次发放“雨露计划”补助,减轻了脱贫家庭就学经济压力,提升了劳动力素质,带动群众务工增收,完成了全年规定的绩效目标。

3.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实施过程合规、合法,项目完成质量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群众满意度高。

4.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防贫到户产业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85分。

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实施过程合规、合法,项目完成质量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群众满意度高。

5.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绩效自评得分97分;

绩效自评综述:全县31个乡镇(街道)统筹合理开发乡村公益(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对象符合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和已脱贫户,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人口持续稳定增收,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6.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数字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绩效自评综述:本项目实施过程合规、合法,项目完成质量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群众满意度高。

7.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庭院经济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7分;

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实施过程合规、合法,项目完成质量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群众满意度高。

8.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外出跨省务工补助,绩效自评得分96分;

绩效自评综述:对符合政策文件标准的25272人发放务工交通补助,带动群众务工增收,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乡村振兴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期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公路新建和改扩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公路客货运站(场)以及公路相关设备设施建设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大竹县乡村振兴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行政单位。下属一个其他事业单位:大竹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大竹县委办公室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乡村振兴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竹委办〔2022〕75 号),大竹县乡村振兴局的基本职能是:

(1)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拟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负责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2)负责全县乡村建设行动相关工作,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集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改造;负责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和重点帮扶优秀村等创建评选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乡村治理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乡村治理改革发展;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4)负责全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负责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中、省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帮扶等工作。

(6)负责全县乡村振兴信访办理和舆情处置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承担全县乡政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 文章专项相关工作。

(9)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与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单位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1人,下属事业单位1个,事业编制2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收入支出年初预算数995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97.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58.61万元),2023年收入年初预算数1018.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0.7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58.20万元),同比2023年增加8937.31万元,增加877.1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年初预算数安排了上年的结转资金2300万元,二是将提前下达的财政衔接资金6962.60万元列入了年初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收入支出全年预算数1281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5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5.2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58.61万元),2023年收入支出全年预算数14672.21万元,同比2022年减少1854.74万元,减少12.64%,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中省市下达的第二批和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指标下达给了农业农村局

(二)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年初支出预算数995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97.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58.61万元),2023年收入年初预算数1018.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0.7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58.20万元),同比2023年增加8937.31万元,增加877.1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年初预算数安排了上年的结转资金2300万元,二是将提前下达的财政衔接资金6962.60万元列入了年初预算。

本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数为12817.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95元,城乡社区支出1305.23万元农林水支出10243.8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27万元,其他支出60万元。2023年支出合计14672.21万元,2024年同比上年度减少1854.74万元,减少12.64%,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中省市下达的第二批和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指标下达给了农业农村局。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4年决算报表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比上年减少0%,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4年实际总支出为12817.47万元,占财政预算资金收入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财政预算收入和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为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等各项职能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促进了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了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的社会影响力,提升了社会稳定性,加强了社会公众对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知晓度。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单位对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基本情况是满意度达95%以上。

2.预算管理围绕预算编制质量、单位收入统筹、支出执行进度、预算年终结余、严控一般性支出进行绩效分析

(1)预算编制质量:按照《大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以2023年10月30日为基准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完整,年度主要任务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在预算编制中,支出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编制,做到了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支出按项目分别编制。对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力求做到完整、准确、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内容完整按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分类细化、标准合理,一次性通过了县财政局审核当年度绩效目标。

(2)单位收入统筹:本部门无自自有收入来源,也不存在自有收入统筹。

(2)支出执行进度:2024年我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12817.47万元,在6月累计支出数为3204.37万元,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为25%;在9月累计支出数为9807.93元,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为76.52%;在11月累计支出数为11881.79元,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为92.70%。

(3)预算年终结余:本部门2024年决算报表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万元。

(4)严控一般性支出: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84万元,实际支出4.65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相比增加4.05万元,增加677.02%。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9万元,减少20.37%。主要原因是: 上年度未报账的公务接待费,在本年列支支出。

会议费控制情况:本年会议费支出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19万元,增长70.95%,与年初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 今年因机构合并,产生的部分会议费在农业农村局列支。

③培训费控制情况:本年支出1.5万元,上年对比增加1.42万元,增加1751.85%,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 本年培训费系划拨给大竹县老区革命建设项目促进会所产生的培训费。

④办节办展控制情况:本部门2024年无办节办展支出。

⑤办公设备购置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无办公设备购置。

⑥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本部门2024年无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支出。

⑦课题经费控制情况:本部门2024年无课题经费支出。

差旅费控制情况:本年支出52.8949.90)万元,2024年同比增加2.99万元,上升5.99%。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度财政部门调度资金困难,2023年未报账的差旅费递延到2024年度才实现支出。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一是综合制度建设:十九大以来,特别是自2021年我局接受市级提级巡察以来,在内部控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中,我局出台制定了涵盖绩效目标、绩效评估、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主要环节的《关于印发<大竹县乡村振兴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是专项制度建设:2021年,我局牵头制定了《大竹县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大竹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竹财农〔2021〕67号),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在第四章“资金管理监督”第十六第一款中明确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并参照执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

(2)财务岗位设置:本部门在2021年以前设置了会计、出纳、稽查和财务负责人4个岗位,2021年以后因机构改革的原因,一是财务人员随着机构编制划转到了其他部门,二是财务审计稽查股也因编制调整取消了,因此财务岗位目前只设了会计和出纳2个岗位。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财务室明确了会计和出纳和岗位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风险控制制度。

(3)资金使用规范情况:本部门在办理财政资金支付时,严格按照《达州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达市财预〔2021〕27号)的文件规定,需提交财政局办理资金支付的,由单位根据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在预算一体化平台系统中录入支付申请后,报财政局审批计划和资金支付。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资金,均同步向财政局报送采购合同和相关付款情况说明。凡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范围的公务支出,均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

4.资产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自用固定资产111.47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111.47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资产利率用率达到100%,闲置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2023年自有资产账面价值113.08万元,其中:闲置资产账面价值9.07万元,资产利用率为91.98%。部门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为89.08%,无出租出借资产和对外投资资产。

5.采购管理。

(1)大竹县2024年乡村振兴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进行了单独列示。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为439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73.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作为项目业主打捆招标的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万元,主要是打捆招标的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中用于可研、招标、代理和设计的工程服务费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没有。

(2)采购执行率:大竹县2024年乡村振兴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成本指标为26万元,实际支付26万元,采购执行率达到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0925.2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根据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确定年度项目安排,根据工作重点安排资金规模,按资金规模和工作重点编制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由承担工作的业务股室根据政策依据和专项工作要求填报,并对此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经分管局领导审核确认,再由财务室汇总后报局党组会审定,然后再由财务室在预算一体化平台填报项目入库和绩效目标,最后再报县财政局绩效股审定。

(2)目标设置:2024年,本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7个,与计划期内的工作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呈现相互匹配的正相关性。绩效目标设置,均按照不同的项目类别,分别设置了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4个大类。指标按照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指标量化细化明细,预算匹配度高。

(3)项目入库:7个部门预算项目,按照上级或本级资金安排下达情况,全部在规定时间完成了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本部门的7个预算项目实际支出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没有列支与项目不相关的支出发生。

(2)项目调整:本部门的7个预算项目的预算指标,均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实行了存量资金收回措施,待来年资金调度到位后,再重新安排项目资金支出预算。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本部门7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中有7个预算项目,数量指标完成均完成了设置绩效目标的数量。

(2)目标偏离:本部门的7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没有发生偏离,均完成了绩效目标设定的指标数量。

(3)实现效果:本部门的7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按照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发展指标进行了定性分析。通过项目验收和定性评估,均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定性效果。

)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所有开支均按照财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机关的日常工作运行基本得到保障。绩效评价对全年工作目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强调部门目标的层层分解与传递,以明确岗位职责提高执行力,为明年的工作开展及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本部门将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到下一年工作的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划拨及按照工作任务的重要性来明确资金使用上,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本部门将自评结果编入本部门决算并依法公开,接受监督。本部门今年无整改反馈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绩效评价,整体看来,2024年度部门项目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年初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突出“集中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资金到位后及时投入使用,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及时采取措施作为存量资金安排到下个年度使用;在财政调度允许的情况下,均在规定时间内对专项资金进行及时支付,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运行正常,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时按量完成了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5.55分。

(二)存在问题。简要阐述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项目实施工作中,一是由于项目资金下达时间晚(如:2024年10月市级下达的衔接资金项目),项目实施时间长,需要跨年度完成等原因,导致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未及时支付;二是由于财政调度资金困难,部分特定项目经费未能及时支付,只能通过收回当年指标作为存量指标,安排到下个年度来安排使用,存在执行进度滞后的问题。

(三)改进建议。

1.本部门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可执行性;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结转和结余情形。

2.加强资金的合理使用,提前做好资金使用规划,及时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资金考核工作,加强项目资金调度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考核机制,对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绩效管理和动态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大竹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2-1


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乡振〔2021〕44号)、《大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竹财农〔2024〕15号)等文件要求。分配给“雨露计划”补助项目资金6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补助对象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接受中高职(专科)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当年秋季学期补助1500元、次年春季学期补助1500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进一步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助力提升脱贫人口劳动技能,促进脱贫群众就业增收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雨露计划”补助项目资金6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补助对象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接受中高职(专科)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当年秋季学期补助1500元、次年春季学期补助1500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雨露计划”补助。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减轻了脱贫家庭就学经济压力,提升了劳动力素质,带动群众务工增收。

(二)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收集资料。为了正确、准确地进行项目绩效自评,必须收集关于项目一切有关资料,包括立项文件、申报文档、合同、报告等,这些文件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评价项目的执行、成果和最终成效。

2.识别指标。项目自评是基于指标和标准的,我单位需要根据立项文件中提出的需求,确定每个指标的具体实施方法,以细化自评的评价指标体系,同时也需要建立相应的高低标准,衡量相应的项目成效。

3.数据分析。完成确定的指标后,我单位需要收集并整理相关的数据,以便在项目自评实施前进行统计分析,尝试一种客观有效的方式来把握项目实施的状况,以此来比较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和实际结果,并对其进行核对及评估,以便于项目管理者能够合理地调整实施细节。

4.评定结果。按照预先确定好的不同指标体系来评定项目实施结果,检验项目实施是否满足预期目标和要求,以此来评判项目的最终成果,及时总结项目的成败,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得到的经验,并通过自评结果发现潜在的威胁,使项目更加有效地实施。

我单位财务审计股和业务股室配合,对项目资金的投入,组织实施过程和产出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乡振〔2021〕44号)要求,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接受中高职(专科)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生,补助标准为每年3000元(当年秋季学期补助1500元、次年春季学期补助1500元),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为方便脱贫人口及时享受跨区域“雨露计划”,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领取条件,按照建立补助台账、公示公示补助名单、及时兑现补助的程序开展。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按照《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乡振〔2021〕44号)补助对象、补助程序要求,我单位在2024年实行、春秋两学期定期形成拟发放补助人员名单,分解下发至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要求,申报项目、安排资金、将补助资金拨付至脱贫人口社保卡。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申报财政资金660元,按照“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为每年3000元(当年秋季学期补助1500元、次年春季学期补助1500元)补助标准,对4400人进行补助发放。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按照《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乡振〔2021〕44号)补助对象、补助程序要求,我单位在2024年实行每学期定期形成拟发放补助人员名单,分解下发至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要求,申报项目、安排资金、将补助资金拨付至脱贫人口社保卡。我单位全程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单位会同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严格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账、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滞留,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实施项目杜绝一切挤占和挪用现象发生,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建立内控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对全县脱贫家庭成员(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接受中高职在校生补助4400人次,共计发放“雨露家伙”’补助660万元。自评得分28分。

(三)个性指标民生教育保障。每年补助3000元,春秋学期各1500元,按学期及时发放。做好脱贫家庭成员中高职在校生应补尽补,减轻了脱贫家庭提升劳动素质支出,助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自评得分13分。

、评价结论

对符合文件标准的4400人次发放“雨露计划”补助,减轻了脱贫家庭就学经济压力,提升了劳动力素质,带动群众务工增收完成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5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大竹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2-2

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46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通过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改善全县产业基础设施条件补齐发展短板,提升乡村产业水平,实现全面乡村振兴。

2.资金申报的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46号)文件

3.项目主要内容

实施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硬化道路88.4公里、修建生产便道6公里、扩宽村内道路8.5公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用于改善全县产业基础设施条件补齐发展短板,提升乡村产业水平,实现全面乡村振兴。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对朝阳乡木鱼村21个乡镇35个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硬化道路88.4公里,建设标准为:3.5米宽、0.2米厚、砼C30,按45万元/公里标准预算;4.5米宽、0.2米厚、砼C30,按55万元/公里标准预算,计划安排财政衔接资金3988万元

2.对八渡乡青南村等2个乡镇2个村修建生产便道6公里,建设标准为:2米宽、0.2米厚、砼C30,按30万元/公里预算,计划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80万元。

3.对月华镇井岗村等3个乡镇3个村扩宽村内道路8.5公里,建设标准为:1米宽、0.2米厚、砼C30,按20万元/公里预算1.5米宽、0.2米厚、砼C30,按30万元/公里预算。计划安排财政衔接资金20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修建3.5米宽及以上产业道路

88.4公里

数量指标

修建生产便道

6公里

数量指标

村内道路扩宽

8.5公里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90%

受益已脱贫人口数

3000

居民出行平均缩短时间

≧ 0.2 小时

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以工代赈方式提高务工已脱贫人口收入

≧ 300 元

满意度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95%

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通过前期项目乡镇、村实地规划,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后编制实施方案,项目申报目标能合理、有效地实施。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项目村周边路网和村内人居环境,增加群众务工收入,满足项目村区域乡村振兴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需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都将具有积极和重要的意义。该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经济效益,项目可行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过项目绩效自评实现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管理改进与制度完善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评价方法。

1.定量与定性结合法:“本项目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数据统计(如财务指标、完成率)量化项目成效,结合访谈、案例分析等方式挖掘项目实施中的经验与问题,确保评价全面客观”。

2.对比分析法:“运用前后对比法,将项目实施前的基础数据(如原有产量、服务覆盖人数)与实施后的成果数据对比,直观反映项目带来的变化;同时采用有无对比法,对比项目实施区域与未实施区域的差异,排除外部因素干扰”。

)评价组织。我业务股室对项目资金的投入,组织实 施过程和产出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

三、绩效分析

1. 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深入剖析项目决策过程是否遵循既定的科学流程,从项目规划论证审核项目实施,每一步骤严谨有序,不存在项目按排的随意性或漏洞。

(2)规划论证:对项目规划的论证深度,充分结合项目乡镇的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规划因地制宜,具备前瞻性、可行性,能有效指导项目推进。

(3)资金投向:资金的投放方向符合《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集中于关键环节与重点领域,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与资金效益最大化。

2. 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出台了《大竹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涵盖从项目申报、审批、公开、实施、验收、档案管理、后续管护、监督管理全过程方面,能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分配管理:资金分配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的意见〉》(川办发〔2014〕74号)等规定,结合全县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充分考虑各环节的实际需求,切实避免出现资源闲置或过度集中的情况,确保项目各部分均衡发展。

(3)绩效监管:定期开展目绩效的跟踪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保证项目始终朝着预期目标前行。

3. 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通过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实际支出与预算不存在偏差程度,确保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与执行的严肃性。

(2)资金使用: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透明,有无挪用、浪费等现象进行了全面自查该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公开透明,不存在挪用浪费现象。

4. 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项目达成预定目标,已按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

(2)完成时效:项目是按时完成,不存在延误情况。

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过程合规、合法,项目完成质量良好,经济和社会 效益较好,群众满意度高综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大竹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2-3

2024年到户产业项目补助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川农领〔2021〕10号)、《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和《大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到户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竹乡振函〔2022〕17号)的文件精神,到户产业补助条件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监测帮扶户(含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通过自种、自养发展的种植业(主要包括粮油作物类、瓜果蔬菜类、食用菌种类、经济林果类和经济作物类等)和家庭养殖业(主要包括畜禽类、水产类和其它类等)的,每户享受一次到户产业项目补助政策。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我单位”)主要职能之一为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评审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结合我县实际,大竹县财政局等7部门制定出台并印发了《大竹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竹财农〔2021〕67号),文件指出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可安排家庭种植业、家庭养殖业、民族手工业、民族医药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产业服务、农旅结合和农产品销售等产业发展所需的种苗、场地、设施设备、必要的田间基础设施及生产奖补,以及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到户产业项目根据年底监测户数量及家庭劳动力情况,综合分析劳动力务工情况,2024年初预算安排补助资金25万元按照农户申报数据,据实落实补助资金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主要内容

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通过前期立项论证、实施方案编制等,项目申报目标合理、有效地实施通过发展种植、养殖等产业,减少监测对象户投入,增加收入

该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可行。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养殖大牲畜

≧12头

养殖小家禽

≧2000只

种植类

≧300亩

质量指标

养殖大牲畜补助成本

2000元/800元/500元

养殖小家禽补助成本

20元/只

种植类补助成本

400元/亩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节约成本

≧2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监测户

≧80户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监测户满意度

≥9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推动农业产业发展调动监测帮扶对象种植、养殖业等发展积极性,稳定增加监测帮扶对象收入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我县2024年到户产业项目拟发展84户。抽取乡镇产业发展资料,核实产业发展情况、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评价选点。已发展到户产业的乡镇村。符合发放条件的监测户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该项目主要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调查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大竹县财政局、大竹县农业农村局。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到户产业项目设置遵从《大竹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满足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首要任务,以稳定增加监测帮扶对象收入为目的,补助对象符合要求,补助标准严格论证,方案制定程序合规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乡、村两级收集项目实施前、中、后影像图片佐证资料,做好项目过程监管。监测帮扶对象不得随意变更申报项目内容。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抽查验收。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是到户产业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到户产业项目申报、审核上报、全覆盖自查验收、通过打卡直发拨付等工作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充分尊重监测帮扶对象意愿,采取“先建后补、不建不补、梯度补助、据实补助”原则,对新发展产业项目给予生产补助,对未发展产业项目的坚决不补,根据完成的实物量,据实发放补助资金。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县委县政府产业支持政策,有效提升监测户产业发展积极性,切实减少投入,稳定增加困难群众收入。自评得分30分

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年度监测户到户产业发展大于80户,资金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补助发放准确率达到100%,受益人口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自评得分15.85分

、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过程合规、合法,项目完成质量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群众满意度高。对项目资金的投入,组织实施过程和产出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项目自评为98.85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大竹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2-4

2024年公益性岗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持续做好脱贫人口、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五年过渡期内,在全县31个乡镇(街道)统筹合理开发乡村公益(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对象需是符合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和已脱贫户,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人口持续稳定增收,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对全县符合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和已脱贫户,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人口持续稳定增收,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根据大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大竹县2024年乡村公益(公共服务)岗位分配名额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竹衔接办发〔20241号)和《大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大竹县 2024 年第二批乡村公益(公共服务)岗位分配名额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竹农函〔2024186 号)项目预算安排,全年公益性岗位600个,资金36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全县31个乡镇(街道)600个岗位进行分配管理,做到全部实施,全部落实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人口持续稳定增收,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全年公益性岗位600个,资金360万元,对考核合格的给予发放。

(三)评价选点。全县31个乡镇(街道)对各自的岗位人数进行监管

(四)评价方法。全县31个乡镇(街道)对各自的岗位人数进行监管,对能胜任且日常工作到位的人员,进行发放补助

(五)评价组织。全县31个乡镇(街道)相关的工作人员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根据年初计划,下达分配名额和补助资金。

2.项目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督促指导项目所在的村(社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3.项目实施。按照年初分配名额和补助资金严格落实。

4.项目结果。全县31个乡镇(街道)600个岗位进行分配管理,做到全部实施,全部落实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人口持续稳定增收,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在全县31个乡镇(街道)统筹合理开发乡村公益(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对象需是符合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和已脱贫户,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人口持续稳定增收,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评价结论

全县31个乡镇(街道)统筹合理开发乡村公益(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对象符合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和已脱贫户,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人口持续稳定增收,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完成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7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大竹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2-5


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数字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时代背景下,为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推动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竹县启动数字乡村建设项目。该项目旨在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数字乡村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农村数字化治理水平,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丰富农村数字生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动能。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积分制、清单制 数字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达市乡振发20232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46号《关于审定大竹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投向建议的请示》(竹乡振报202423号)等文件精神,支持首批数字乡村建设试点乡镇,对石河镇安排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本项目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善政惠民互通体系、数字三农应用体系为建设总纲,通过数字大屏传输接入的监控设备,可以与平台全面兼容,满足视频源要求,视频数据通过安全过滤、加密传输,保证信息安全,同时共享给乡镇(街道办)、村(社)等,实现平安乡村联防联控。通过红喇叭补点建设,村社会议调度、数字屏投放、上下联动等,加强信息传播及时性,便捷村级指挥调度,灵活管理。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支持首批数字乡村建设试点乡镇,对石河镇安排财政衔接资金5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建立数字化试点镇1个。2.质量指标:夯实农村信息化基础,探索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模式。3.实效指标:1年。

效益指标:进一步完善乡村数字化治理体系。探索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政务服务模式。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85%。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对数字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全面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总结项目实施经验,为改进项目管理、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依据,同时为后续同类项目的开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为更全面地评估数字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资金支持的绩效目标,围绕资金使用预设问题

预设问题:项目资金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比例分配使用?是否符合资金使用方向

评价重点:审查资金使用方向是否合规,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选取石河镇为样本点,基本覆盖了项目建设内容,能全面对本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取实地调研法开展评价工作。深入项目实施区域,对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现场、数字化服务平台运营中心等进行实地考察,直观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际效果。与乡村居民、基层干部、项目实施人员等进行面对面访谈,获取他们对项目的看法、意见和建议。

(五)评价组织。该项目评价组织主要由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项目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方组成。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文件下达绩效目标等要求,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督促指导乡镇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未发现资金使用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综上情况,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及时高效。项目按中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上情况,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本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项目实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综上情况,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项目符合民生保障指标。区域均衡性:项目资金安排符合政策规定,体现均衡公平性。对象精准性:项目按照资金下达文件将资金分配到乡镇,体现对象的精准性。标准合理性:项目符合资金文件要求,标准合理且符合政策要求。群众满意:服务对象满意度85%。自评得分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基层治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实现5G云视讯调度、重点区域守护、远程播报等,助力基层治理。自评得分16分。

、评价结论

项目已完成,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数字乡村建设涉及信息技术、农业技术、管理等多个领域,需要大量的复合型人才。目前,项目实施区域在数字乡村建设人才方面存在短缺,尤其是基层技术服务人员不足,影响了项目的后续运营和维护。

六、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数字化培训与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现场指导、制作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乡村居民的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素养。同时,加强对数字乡村建设成果和数字化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提高乡村居民对数字乡村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是加大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一批既懂信息技术又懂农业农村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基层技术服务队伍。



大竹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2-6


2024年庭院经济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川乡振发〔2022〕112号)和《大竹县鼓励引导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竹衔接办发〔2023〕8号)的文件精神,庭院经济发展类别为:以农户为单位,充分利用农户房前屋后闲置土地、家庭院落、闲置房屋等,面向市场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加工、休闲旅游、生活服务等产业。补助对象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当年已实施庭院经济项目的脱贫户、监测户。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我单位”)主要职能之一为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评审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结合我县实际,大竹县财政局等7部门制定出台并印发了《大竹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竹财农〔2021〕67号),文件指出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可安排家庭种植业、家庭养殖业、民族手工业、民族医药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产业服务、农旅结合和农产品销售等产业发展所需的种苗、场地、设施设备、必要的田间基础设施及生产奖补,以及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庭院经济项目根据年底监测户数量及家庭劳动力情况,综合分析劳动力务工情况,2024年初预算安排补助资金103万元按照农户申报数据,据实落实补助资金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主要内容

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通过前期立项论证、实施方案编制等,项目申报目标合理、有效地实施通过发展种植、养殖等产业,减少监测对象户投入,增加收入

该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可行。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

≧500户

质量指标

养殖成活率

≧90%

种植成活率

≧8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脱贫户(监测户)总增收

≧10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脱贫户(监测户)

≧500户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已脱贫户(含监测户)满意度

≥9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推动农村庭院经济发展调动已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利用农户房前屋后闲置土地、家庭院落、闲置房屋等,面向市场,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加工、休闲旅游、生产生活服务等产业稳定增加已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收入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我县2024年庭院经济项目拟发展550户。抽取乡镇庭院经济发展资料,核实发展情况、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评价选点。已发展庭院经济的乡镇村。符合发放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该项目主要采用单位自评法、实地调查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大竹县财政局、大竹县农业农村局。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庭院经济项目设置遵从《大竹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满足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首要任务,以稳定增加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收入为目的,补助对象符合要求,补助标准严格论证,方案制定程序合规(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乡、村两级收集项目实施前、中、后影像图片佐证资料,做好项目过程监管。监测帮扶对象不得随意变更申报项目内容。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抽查验收。(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是庭院经济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庭院经济项目申报、审核上报、全覆盖自查验收、通过打卡直发拨付等工作(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充分尊重监测帮扶对象意愿,采取“先建后补、不建不补、梯度补助、据实补助”原则,对新发展产业项目给予生产补助,对未发展产业项目的坚决不补,根据完成的实物量,据实发放补助资金。(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县委县政府产业支持政策,有效提升监测户产业发展积极性,切实减少投入,稳定增加困难群众收入。自评得分30分

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年度已脱贫户、监测户庭院经济发展大于500户,资金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补助发放准确率达到100%,受益人口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自评得分15.7分

、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过程合规、合法,项目完成质量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群众满意度高。对项目资金的投入,组织实施过程和产出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项目自评为98.7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大竹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2-7

2024年跨省务工交通补贴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就业交通补助力度促进脱贫群众就业增收的通知》(川农函〔2024〕378号)要求,“跨区域交通补助对象为当年跨区域务工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其中跨省就业的一次性铁路、公路和水运(路)交通补助,可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在县域外省域内就业的一次性铁路、公路和水运(路)交通补助,可由县级财政按规定统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内定点帮扶资金、浙川东西部协作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进一步加大脱贫人口跨区域交通补助力度,促进脱贫群众就业增收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对跨区域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在县域外省域内、省外稳定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6个月以下的,分别给予200元和8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分别给予400元和12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跨区域务工交通补助力度。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对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进行评价,评价脱贫人口交通补助力度以及促进脱贫群众就业增收成交。

(二)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收集资料。为了正确、准确地进行项目绩效自评,必须收集关于项目一切有关资料,包括立项文件、申报文档、合同、报告等,这些文件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评价项目的执行、成果和最终成效。

(2)识别指标。项目自评是基于指标和标准的,我单位需要根据立项文件中提出的需求,确定每个指标的具体实施方法,以细化自评的评价指标体系,同时也需要建立相应的高低标准,衡量相应的项目成效。

(3)数据分析。完成确定的指标后,我单位需要收集并整理相关的数据,以便在项目自评实施前进行统计分析,尝试一种客观有效的方式来把握项目实施的状况,以此来比较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和实际结果,并对其进行核对及评估,以便于项目管理者能够合理地调整实施细节。

(4)评定结果。按照预先确定好的不同指标体系来评定项目实施结果,检验项目实施是否满足预期目标和要求,以此来评判项目的最终成果,及时总结项目的成败,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得到的经验,并通过自评结果发现潜在的威胁,使项目更加有效地实施。

我单位财务审计股和业务股室配合,对项目资金的投入,组织实施过程和产出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就业交通补助力度促进脱贫群众就业增收的通知》(川农函〔2024〕378号)要求,“跨区域交通补助对象为当年跨区域务工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其中跨省就业的一次性铁路、公路和水运(路)交通补助,可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在县域外省域内就业的一次性铁路、公路和水运(路)交通补助,可由县级财政按规定统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内定点帮扶资金、浙川东西部协作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为方便脱贫人口及时享受跨区域交通补助,探索“免申即享”模式,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领取条件,按照建立补助台账、公示公示补助名单、及时兑现补助的程序开展。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就业交通补助力度促进脱贫群众就业增收的通知》(川农函〔2024〕378号)补助对象、补助程序要求,我单位在2024年实行每月定期形成拟发放补助人员名单,分解下发至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要求,申报项目、安排资金、将补助资金拨付至脱贫人口社保卡。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申报财政资金2681.28551万元,按照“对跨区域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在县域外省域内、省外稳定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6个月以下的,分别给予200元和8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分别给予400元和12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标准”的补助标准,对25272人进行补助发放。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就业交通补助力度促进脱贫群众就业增收的通知》(川农函〔2024〕378号)补助对象、补助程序要求,我单位在2024年实行每月定期形成拟发放补助人员名单,分解下发至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要求,申报项目、安排资金、将补助资金拨付至脱贫人口社保卡。我单位全程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单位会同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严格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账、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滞留,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实施项目杜绝一切挤占和挪用现象发生,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建立内控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对全县跨区域务工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5272人共计发放跨区域务工交通补助2681.28551万元。专用指标自评得分30分。

、评价结论

对合乎通知标准的25272人发放务工交通补助,带动群众务工增收。自评得分9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740001-大竹县乡村振兴局.xls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