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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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竹县竹阳街道北城大道二段2001号大竹县政务服务综合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股。

联系电话:0818-7263638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杨祚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竹县竹阳镇蔬菜七队四幢4-4-1号

竹国用2005第02070号、竹权改字第7457号

文廷玉

2

杨祚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竹县新华路东段煌歌城市之星H1幢22-5号

竹国用2015第06422号

201512040066号

文廷玉

3

杨祚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竹县新华路东段煌歌城市之星H4-5幢1-12号

国用2015第06419号

201512040055号

文廷玉

4

杨祚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竹县新华路东段煌歌城市之星H4-5幢1-13

竹国用2015第06429号

201512070137号

文廷玉

5

杨祚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竹县新华路东段煌歌城市之星H4-5幢1-16

竹国用2015第05802号

201511060086号

文廷玉


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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