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5〕58号)和《达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苎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建〔2025〕93号),经研究,我县以苎麻为特色产业,实施一批苎麻产业发展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我们公开遴选项目及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县域内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苎麻现代农业园区。
二、实施主体范围
在县域范围内注册并开展生产的以苎麻种植、加工为主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苎麻种植面积≥50亩。
三、建设内容及标准
围绕苎麻产业现代化、规模化发展,重点支持苎麻育苗基地、规模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新建苎麻打剥烘干工厂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提升苎麻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支持苎麻脱胶企业实施技改扩能;支持苎麻纺织、服饰企业做强纺纱、织布及服饰产品研发等。
四、支持方式及资金使用原则
市级财政资金共400万元,其中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2025年市级苎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原则上财政资金对单个项目的直接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五、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实施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苎麻相关产业;
2.财务规范,运营良好;
3.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联农益农能力强,能带动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4.能配套足额自筹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自筹资本与总投入资金比例不得低于6:10。
(二)一票否决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建设实施主体:
1.企业近三年被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已进行信用修复或能提供解除失信惩戒信息书面文件的除外);
2.企业存在涉黑涉恶、拖欠工资等情形;
3.企业为“三无空壳公司”;
4.企业存在资产运行不良情况(如资不抵债、资产负债率高于65%等情形)。
六、申报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填写好《大竹县苎麻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及《大竹县苎麻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3份,于12月25日17:00前报送至大竹县苎麻产业发展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实施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的可行性负责,一旦申报成功,务必按批复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七、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大竹县农业农村局505室。
2.联系人及电话:郑凯中 0818-6218593。
邮箱:412076379@qq.com
附件:1.大竹县苎麻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
2.大竹县苎麻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1
大竹县苎麻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
实施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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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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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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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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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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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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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相关证明材料 | 申报实施主体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龙头企业或示范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证明、银行开户证明、现状照片、自筹资金承诺函(自筹资金不低于70%)、荣誉称号、品牌建设等相关佐证材料。 |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项目可行性负责。
负责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大竹县苎麻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承担主体名称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资金来源 | |
市级财政 衔接资金 (万元) | 自筹资金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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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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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投资=市级财政衔接资金 自筹资金(补助资金比例不高于总投资的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