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2025年12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县应急局会同县公安局、乡(镇)政府等单位在烟花爆竹禁放区月华镇、川主乡、朝阳乡分别查获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其中月华镇查获800余件,川主乡查获100余件,朝阳乡查获300余件,共计1200余件。目前,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查封扣押并转移至专用储存仓库,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整治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县应急局呼吁广大市民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共同遵守烟花爆竹管控规定,在禁放区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向公安、应急、环保部门举报,共护家园平安,让天空更蓝,让团圆更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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