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2026年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第一批)公示
根据《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精神,经审核,大竹县鑫阳实业商混有限公司招用就业困难人员1人、大竹县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吸纳高校毕业3人,通过社会保险补贴审核,拟同意向此2家公司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实际情况与以上公示内容不符,请拨打举报电话:县就业局:6231169,县人社局:62345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