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竹县2025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6-01-05
点击数:人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业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要求,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耕地质量提升,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193号)要求,结合大竹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坚持系统观念,促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为抓手,通过财政奖补支持,建机制、创模式、拓市场、畅循环,力争到2025年,在全县培养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含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在全县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养殖场(户) 服务组织 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种养结合运行机制,实现绿色循环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基础

大竹县是农业大县、生猪调出大县,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气候条件和较好的农业产业发展基础,重点突出粮油生产和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发展,农作物种类齐全。全县畜禽养殖业发达,拥有规模化养殖场132家,以生猪、肉牛、肉羊和蛋鸡养殖为主,2024年全县畜禽粪肥总量达到75.5万头猪当量,其中生猪存栏量达到43.5万头,畜禽粪肥资源十分丰富,为整县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提供良好的资源保障。 

 全县有机肥来源情况统计表(按生猪年产污量1550 kg/头/年计)

养殖类型

存栏数量

存栏量(折算成标准猪)

有机肥年产生量

(万吨)

万头

万头

生猪

43.5

43.5

23.81

肉牛

6.4

32

35

合计

49.9

75.5

58.81

三、实施内容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在全县开展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奖补试点,推广应用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总结提炼出两套技术模式,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主体(含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粪肥收集、处理、运输、施用服务,带动全县养殖场粪肥还田,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按照《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主要农作物沼液施用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农技土肥水函〔2022〕149号)要求,2025年底,全县推进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面积10万亩以上,消纳粪肥量22万吨以上,畜禽粪肥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聚焦我县主要粮油产业和特色经作产业,通过试点形成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运行模式、技术模式,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有亮点、能复制、能带动的示范园区和基地,带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推广普及。

(二)实施区域与布局规模

以文星镇、石河镇、石桥铺镇、庙坝镇、清水镇等规模养殖场区及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中心,以粮油产区为主,兼顾经济作物,分类细化应用,示范引领,整县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奖补试点。在全县收集、处理、施用粪肥22万吨以上,粪肥还田面积10万亩以上。

(三)主要建设内容

1.粪肥还田主体及运行模式

粪肥还田主体:主要培育当地粪肥还田社会组织,重点考评上年度粪肥还田自行转运、堆沤和施用的规模化粪肥还田实施主体,按照“养殖户(社会化粪肥还田服务主体) 种植户”堆沤还田模式,组织开展2025年粪肥转运还田。

粪肥还田运行模式:推广应用“养殖户(社会化粪肥还田服务主体) 种植基地”的粪肥转运还田和“养殖户 种植户”自行堆沤还田两种模式,重点突出水稻以液体粪肥还田为主,经济作物以固体粪肥为主。养殖场主要提供粪肥储存、发酵、干湿分离、固体粪肥装车等,种植户提供粪肥还田土地流转合同、粪肥还田区域和配合粪肥还田施用,粪肥还田服务主体负责粪肥收集、运输、还田等工作。

2.提升粪肥还田监管平台建设。持续加强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移动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构建合理的种养循环管理模式,为养殖户、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种植户的商业合作体系的构建提供信息支撑。

3开展作物施肥量调查和实施效果监测

项目实施区域主要在月华镇糯稻示范区、永胜镇有机稻示范区、乌木镇凤山药谷中药材示范区、杨家镇水果示范区、白塔街道蔬菜示范区,文星镇粮油生产示范区等乡镇开展作物施肥量调查和实施效果监测。监测点数量为每个示范区布设4个监测点,其中1个长期定位监测点和3个试点效果监测点,监测绿色种养循环、粪肥施用在增产增收、提质增效、化肥减量、地力培肥等方面的作用,为科学评价试点实施效果、探索绿色种养循环模式提供数据支撑。

4.开展田间试验研究

在粪肥还田作业区开展粮油、经济作物田间试验,田间试验设空白对照、常规施肥、化肥优化施肥、替代15%氮肥的有机无机配施、替代30%氮肥的有机无机配施5个处理,在土壤肥力较低的区域,增加替代10%和20%氮肥的有机无机配施处理,每个处理至少设3个重复。小区采用随机区组排列,区组内土壤、地形等条件保持相对一致。通过小区试验,确定有机肥替代化肥比例,探索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有机无机配施技术模式。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试验处理

处理

试验内容

有机肥

化肥

氮肥

磷肥

钾肥

1

空白对照

0

0

0

0

2

常规施肥

Mo

农户常规施肥(本区域施肥平均水 )

3

化肥优化施肥

0

N

P

K

4

有机无机配施1

M替代15%N

85%N

P-PM

K-KM

5

有机无机配施2

M替代30%N

70%N

P-PM

K-KM

注:表中“Mo”代表常规施肥中的有机肥施用量,“M”代表有机无机配施的有机肥量,“N”“P”“K”分别代表化肥优化施肥中的氮、磷、钾用量,“PM”“KM” 分别代表有机肥中磷、钾用量。

5、抓好项目综合管理

为切实抓好项目管理,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方案制定、信息对接、技术服务、宣传培训、检查督导、示范观摩、学习交流、成果总结、项目验收、绩效评价、评估总结(审计)和财务审计等项目管理工作。

(四)技术路径及粪肥还田技术模式

1.粪肥还田主要技术路径:本着“优先实施生态环保问题突出区域、长效解决畜禽养殖粪肥处理难题”的原则,2025年全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粪肥还田10万亩以上、还田方量22万吨(方)。重点围绕“政府牵头,养殖场出大头,种植户出零头,粪肥服务组织有干头”的利益链结运行机制,形成长效的“殖户 种植基地的堆沤还田模式”,带动县域内粪肥基本还田,实现2025年全县畜禽粪肥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的目标。

2.粪肥还田技术模式:根据全县丘陵地区粮油、经作产业发展布局特点、粪肥转运距离、粪肥还田技术要求,力争做到粮油、经作产业粪肥均衡施肥,根据2024年度粪肥监测和作物田间试验评估情况,2025年粮油(水稻)实施液体粪肥还田2吨/亩,丘陵山区经济作物(柑橘、茶叶、中药材、苎麻、香椿等)、粮油(玉米、大豆、油菜)实施固体粪肥还田1吨/亩(液体粪肥2.2吨/亩),全县实施粪肥还田10万亩以上,粪肥还田22万吨以上。

(五)组织实施方式

1.确定有机肥源

大竹县畜禽养殖以生猪、肉牛、肉羊和蛋鸡为主,拥有规模化养殖场132家,2024年全县畜禽粪肥总量达到75.5万头猪当量,其中生猪存栏量达到43.5万头。全县粪肥收集利用需达到22万吨以上。

2.确定消纳区域

全县现有耕地面积144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240万亩,复种指数167%,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71万亩,经济作物和其他农作物播种面积64万亩。粪肥还田主要在粮食作物水稻55万亩,特色经济作物苎麻13万亩、糯稻20万亩、香椿12万亩、茶叶8万亩、特色水果9.1万亩、中药材3.6万亩、蚕桑1.8万亩,黑花生0.5万亩生产区域组织实施。

3.确定服务主体工作责任

粪肥还田实施主体(含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服务主体。在大竹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安排下,落实各服务组织需对接的养殖户(场)、具体的实施还田区域。各实施区域必须有粪肥处理设施设备、运输车辆、技术人员、粪肥还田方案。各服务主体与养殖企业(场)签订供销合同,与种植农户、大户、合作社等服务对象签订粪肥还田服务合同,明确服务环节、还田数量和质量。结合辖区内的肥源种类、种植特点、作物需肥规律、地力水平和作物目标产量,开展科学施肥技术服务,指导种植农户、大户、合作社等签订粪肥运输、还田协议,实行粪肥还田“五方签字”制度—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种植户、养殖户、提供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或农业合作社共同建立工作台账,相互配合,共同监督工作机制。

 

 粪肥还田台账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车牌号:

粪肥产生主体名称

  

粪肥
种类

  

粪肥处理方式

  

当日粪肥收集运输数量(吨)

大写:

当日粪肥还田亩数(亩)

大写:

粪肥产生主体名称经办人员(签字)

  

联系
电话

  

粪肥产生主体
(养殖户)审核意见
(公章)

粪肥产生主体所在乡镇监督人员(签字)

  

联系
电话 

  

粪肥产生主体
(养殖)所在乡镇
审核意见(公章)

第三方实施主体经办人员(签字)

  

联系
电话

  

第三方实施主体审核意见
(公章)

粪肥接收主体经办人员(签字)

  

联系
电话

  

粪肥接收主体
(种植户或行政村)
审核意见(公章)

粪肥接收乡镇监督人员(签字)

  

联系
电话

  

粪肥接收乡镇审核意见
(公章)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监督人员(签字)

  

联系
电话

  

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备注:采取粪肥还田小程序或粪肥转运还田施工现场(马克水印)照片相结合组织运行模式。

4.开展粪肥粪肥还田服务

服务主体与基地业主签订协议,负责液体和固体粪肥还田任务区域,享受政府规定的补贴。液体粪肥主要用于水稻的基肥,对经过厌氧发酵处理的液体粪肥,服务主体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利用粪肥运输车辆直接转运到农田开展施用服务;未经过厌氧发酵处理的液体粪肥,要通过厌氧发酵设施进行处理,保证液体粪肥发酵充分,达到无害化标准后还田。固体粪肥主要用作水稻(玉米、大豆、油菜)、水果、蔬菜、中药材、茶叶等的基肥和追肥,对经过发酵腐熟的固体粪肥直接转移到农田施用,未经过发酵腐熟的固体粪肥,需要发酵腐熟后还田。

5.明确奖补机制

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或全程参与收集、转运、处理及施用的新型种植经营主体,在粪肥还田前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规范》(GB/T36195)《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有机肥料》(NY/T525-2021)相关技术要求并完成安全施用还田的,给予实施主体一定补贴。

(1)支持方式。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专业化服务主体、村集体经济等新型种植经营主体粪肥收集处理、转运、施用到田等服务予以支持,扩大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市场规模。

  (2)奖补内容。主要对粪肥收集、堆沤处理和粪肥施用到田服务等重点环节服务予以奖补支持。补贴政策实施范围仅限耕地和园地(不包括林地和草地),优先安排粮油(水稻、玉米、油料类)、特色经作产业(水果、蔬菜、中药材、茶叶、苎麻等经济作物)。有机肥资源调查、粪肥还田试验、效果监测、监管平台等技术性基础性工作和项目日常管理予以直接补助。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补助畜禽养殖主体畜禽粪肥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粪肥还田利用机械不列入粪肥还田补奖范围,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应补尽补。

  (六)资金筹措

1.资金来源

大竹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经费需求2945万元,主要来源于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农户自筹社会资本1945万元。

2.资金使用计划

大竹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投资额度为2945万元。

大竹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资金额度计划表

序号

建设内容

单位

建设规模

单价

(元)

投资(万元)

总投资

中央财政资金

自筹

(社会化 自行)粪肥还田

220000

125.92

2770

825

1945

购买商品有机肥

300

3166

95

95

0

粪肥抽样检测

1

20000

2

2

0

作物施肥量调查和实施效果监测

1

220000

22

22

0

作物田间实验

1

220000

22

22

0

广告宣传

1

120000

12

12

0

技术培训指导

1

130000

13

13

0

监管平台建设   及运行

1

40000

4

4

0

评估总结及其他

1

50000

5

5

0

合计

2945

1000

1945

备注:项目实施结余资金全部用于粪肥还田,参照考评粪肥实施主体进行遴选。

3.补助资金使用方向

2025年申报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使用方向如下:

(1)粪肥还田825万。用于考评上年度粪肥还田主体“养殖户(社会化服务) 种植户”一体化社会化服务还田和自行还田模式,主要为收集、处理、运输、施用费用。

(2)95万元用于购买商品有机肥,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片。

(3)粪肥抽样检测2万元。

(4)作物施肥调查和实施效果监测22万元。

(5)作物田间试验22万元。

(6)广告宣传12万元。

(7)技术培训指导13万元。

(8)监管平台建设及运行4万元。

(9)评估总结及其他5万元。

4.种养殖主体自筹资金使用方向

种养殖大户等自筹社会资本1945万元,主要用于养殖场粪肥储存池、雨污分流、土建工程和购置粪肥干湿分离设施设备、完善粪肥收集、储运、处理、上下车、田间施用等费用。在养殖场粪肥收集、转运环节,养殖主体向粪肥转运还田服务主体支付液体粪收集转运3元/吨、固体收集转运6元/吨;在种植基地粪肥还田环节,种植基地受益主体向粪肥转运还田服务主体支付液体粪肥还5元/吨、固体粪肥还田10元/吨。

5.补贴标准

由于我县地处丘陵地带,涉及乡镇众多,养殖场、种植基地分散,且所还田作物主要为苎麻、水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经济作物主要分布在各乡镇山地山坡带,零星分散不集中,部分基地基础设施差,运输、施用难度大、成本高。综合考虑全县年粪肥综合利用率、还田规模、收集、处理、运输、施用、人工等因素测算,我县各类粪肥到田综合成本125.92元/吨左右。按施液体粪肥2.2吨/亩、施固体粪肥1吨/亩(折合液体粪肥2.2吨),2025年粪肥还田82.5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各补助对象以实际粪肥还田产业面积为准。

6.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编制和上报项目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开展项目实施;

第三阶段:项目实施总结和绩效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项目实施工作调度,强化项目实施情况检查,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技术指导工作,牵头负责项目规划、实施、管理、验收。开展粪肥还田实施主体考评,建设监管平台,做好田间试验,收集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及做法,积极向省市主管部门报送典型材料。各乡镇具体负责辖区内粪肥还田利用工作,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规范并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组、农户五级签字负责联动机制,收集、运输、处理及应用工作体系,规范建立数据台账,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培育以粪肥收集处理应用为中心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种植主体与养殖主体对接,协调消纳粪肥配套土地,促进形成村级粪肥利用产业链条,建立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长效机制。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依法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加强产品、土壤监测工作,对未配套建设粪肥处理设施、造成环境污染的规模养殖场(户)依法严处;督促规模养殖场(户)落实强制性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制度。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畜禽粪肥质量、产品质量安全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和管理;协助做好粪肥利用台账、技术研发与推广、产品推荐服务等工作。负责宣传、指导规模养殖场户选择合适的畜禽粪肥综合处置模式;推广绿色养殖技术和节水、节料清洁养殖工艺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指导规模养殖场户主动承担主体责任,自觉执行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制度,全面配套建设处理设施,建立健全粪肥去向与利用台账,做到有据可查。县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奖补资金,并指导有关单位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县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审计。

(二)加强技术服务。聘请省级专家,组织专家分区域、分作物、分畜禽粪肥种类制定相应还田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养殖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落实好关键技术。培育新型服务组织,开展畜禽粪肥收集处理、运输、施用等社会化服务。强化产学研协作攻关,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绿色种养循环技术模式。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在推动产品提质增效、农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等方面的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四)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使用专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

(五)加强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街道)要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建立工作进度报告制度(实行周调度、月汇总报告及形势分析)、定期自查自纠制度等,项目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掌握项目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情况。对项目管理不健全、实施效果不理想、资金使用不规范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