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渝05执恢122号之三,将位于大竹县白塔街道竹海路西段528号北城上郡8幢1-44号房屋的相应权利转移登记给刘天军。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权证号:川(2020)大竹县不动产权第0009010号 | 四川丰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大竹县白塔街道竹海路西段528号北城上郡8幢1-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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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