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6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6〕192号)的要求,我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了辖区内所有河道堤防安全管理的“四个责任人”。现将“大竹县2026年河道堤防四个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如下(见附件)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6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6〕192号)的要求,我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了辖区内所有河道堤防安全管理的“四个责任人”。现将“大竹县2026年河道堤防四个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如下(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