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文炳已去世,其外孙刘吉华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竹集建(1992)字第030542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吉华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