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扎实做好2026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经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春季防疫于3月15日开始,4月15日基本结束;秋季防疫于9月20日开始,10月20日基本结束。全镇统一集中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完成今年动物防疫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动物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确保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现就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动物防疫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立即行动起来,有力有序地开展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村要继续坚持村支两委负责制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村动物防疫员是具体责任人的防疫责任制,落实好“划片包干包挂”责任机制,确保我镇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完成各项防疫任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一)总体目标。确保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禽流感等重大疫病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五个100%(即:猪、牛、羊口蹄疫免疫密度达到100%,所有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密度达到100%,猪瘟免疫密度达到100%,规模化鸡场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5%以上,免疫抗体率保持在70%以上。
(二)加强非洲猪瘟的防控。各村(社区)要做好对非洲猪瘟的排查工作,对外地引进的猪种做好登记、消毒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三)人畜共患病防控。场镇狂犬病免疫率达到100%,农村狂犬病免疫率达到95%以上。
(四)动物卫生监管。一是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密集区圈舍、畜禽及产品交易市场消毒率要达到100%。二是要加强种畜(禽)场、规模化养殖场的防疫管理,落实专人监控。三是要建立好免疫档案,佩戴好免疫标识,猪、牛、羊免疫档案建档率达100%,免疫标识佩挂率达100%。四是要加强产地检疫,对出栏的畜禽及屠宰场检疫率达100%。五是要建立和完善各项防疫制度。
三、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务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坚决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严格做到“五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资金落实到位、防疫措施到位、防疫人员到位、防疫注射到位)、“五统一”(统一时间、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免疫标识、统一免疫质量)和“六不漏”(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针不漏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时按质完成防疫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免疫工作力度。各村(居)委会要对本辖区内的畜禽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消毒和造册登记。一是继续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工作。重点抓好补栏家禽以及规模化养禽场禽只的免疫注射工作,进一步提高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二是对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和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做到“六不漏”。三是必须严格免疫操作规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大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技术培训力度。四是做好免疫效果监测,建立好完整规范的免疫档案。务必按照“一组一册,一户一页,一畜一格”的要求,建立好免疫档案,五是规范疫(菌)苗的管理和使用。各村必须使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提供的疫(菌)苗,不得私自在其他地方购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建立好疫(菌)苗的冷藏、出入库和使用记录,严禁使用过期或无批准文号的疫(菌)苗。
(二)进一步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建立和完善镇、村、社三监测网络体系,并落实好相关责任,对重点场所的监测人员要进行挂牌公示。二是进一步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疫情举报电话,并落实专人坚持疫情日报告制和重大动物疫情快报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全镇清净无疫。三是各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方案,建立好应急队伍,进一步规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三)进一步强化免疫标识管理,实行编码免疫耳牌。各村必须使用数字化免疫耳标,确保存栏猪、牛、羊免疫耳标佩戴率和标识溯源工作有序实施。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把关产地检疫,必须凭免疫耳牌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促进数字化免疫耳标的佩戴。
(四)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监管。一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必须到场、到户开展产地检疫,检疫率达100%;二是强化引种管理。严格引种申报制度,对引进的畜禽要进行轻质隔离观察,对偷运的种畜禽要加大查处力度;三是做好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溯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严格执行“四不一处理”制度。
(五)进一步强化种畜禽场、规模化养殖场的管理。各村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对每个动物养殖场的防疫工作派专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和指导,规范其免疫程序、生物制品、兽药的使用和管理、动物的引进、免疫档案建立、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行为,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及档案建设,规范其防疫管理。
(六)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兽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我镇产品质量安全。二是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确保全镇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逗硬考核,狠抓落实
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会同县级部门加大测抗力度,每个村采取样本不得低于10份,同时,各村动物防疫密度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严格奖惩,凡测出抗体水平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视为工作不落实,并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清水镇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大竹县清水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日
附件
清水镇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动物防疫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检监结合”的原则,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机制,以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强制免疫工作,不断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提高疫情预警预报、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我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重点
(一)防疫目标
非洲猪瘟:继续夯实非洲猪瘟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坚持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两手抓。
高致病性禽流感:所有家禽使用禽流感(H5 H7)三价灭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应免家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口蹄疫:所有生猪使用O型口蹄疫疫苗进行强制免疫;所有牛、羊使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猪瘟:所有生猪使用猪瘟疫苗进行自主免疫,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小反刍兽疫:所有羊使用小反刍兽疫疫苗进行强制免疫,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城镇准养犬狂犬病免疫率达到100%以上、农村散养犬达到95%以上。严密监测羊、牛、猪布病和奶牛结核病。
畜禽圈舍消毒面积达到100%。
(二)防疫的重点
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继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积极做好狂犬病、布病、结核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和猪伪狂犬病、禽霍乱、山羊痘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使用禽流感(H5 H7)三价灭活疫苗对家禽进行全面免疫,饲养期超过70日龄的家禽,要使用禽流感(H5 H7)三价灭活疫苗做加强免疫,免疫间隔时间为三至四周,确保所有家禽应免尽免。逐步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防治重点策略,边境、历史疫区要建立好免疫隔离带。进一步强化养殖环境的消毒灭源,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动物防疫监管。
(三)疫病监测目标
按照《大竹县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方案》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的免疫抗体的日常监测、集中监测及春防交叉检查工作。做好非洲猪瘟的监测工作。
(四)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目标
牲畜耳标佩戴率100%,防疫档案建档率100%,档案填写规范、齐全、详实。
(五)检疫监督工作目标
检疫工作做到“四到位”,提高产地检疫率,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规模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
(六)消毒目标
各村(社区)要按照《大竹县动物防疫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在辖区内统一时间、统一技术标准,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毒灭源工作。养殖场(户)、运载工具、畜禽交易场所的消毒面积达到100%,不留死角。
三、进度安排
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从3月15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
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从9月20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
(一)准备阶段及任务
1.镇政府召开防疫专题会议,部署防疫工作;
2.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召开相应的防疫工作会议,部署落实防疫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
3.开展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户专题技术培训等工作;
4.组建集中免疫队伍,全面推行整村推进,集中免疫的
工作方法,严禁人员分散免疫;
5.落实工作经费,做好疫苗、注射器械、防护用品、免
疫反应抢救等物资准备。
6.广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充分理解和支持,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实施。
(二)消毒
一是要在辖区内按照消毒技术要求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毒灭源工作。散养户的消毒由政府组织,各村(社区)监督村防疫员进行全面消毒;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大户由包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工监督,养殖场自行负责消毒;动物胴体交易市场、活禽(畜)交易场所由社区负责消毒,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监督。二是加强运载工具的严格消毒,按照消毒操作规程对运载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的轮胎、车厢,动物及动物产品外包装等一律实施喷雾消毒,全面消毒,不留死角。三是要按实际情况正确选择使用消毒药品,合理安排消毒程序,做到科学消毒、有效消毒,安全消毒,消毒药品必须是三种以上,并交替使用,以达到消毒效果。
(三)集中免疫阶段及任务
1.总体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全面实施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漏一场一村一户、不漏一畜一禽。
2.免疫告知:在免疫实施阶段,各村社、街道结合春防宣传全面实施免疫告知义务,实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告知书》方式,告知养殖户免疫时间、动物为什么要免疫、不免有什么危害、出现应激怎么办、抵制或拒绝免疫的处置等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
3.规模养殖场:按照农业农村部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规定和《大竹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操作技术指南》,指导、督促规模饲养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等疫病开展程序化强制免疫。常年保持免疫密度95%以上,猪瘟、口蹄疫、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抗体保护率 85%以上。
4.散养畜禽:集中组织强制免疫。严格按“鸡两针,鸭鹅一针”“猪三针”“羊两针、牛一针”进行全面强制免疫,即种禽、蛋禽、肉禽、水禽等家禽全部强制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接种,所有鸡强制实施鸡新城疫疫苗接种;生猪同步接种猪瘟和口蹄疫疫苗,间隔 7 天接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所有牛强制实施口蹄疫疫苗接种;羊分别接种口蹄疫疫苗和小反刍兽疫疫苗。
5.加强犬只的免疫工作,确保农村犬只免疫密度达到95%,狂犬病高发地区和城镇的犬只免疫密度达100%。
6.及时更新数据,完善免疫档案。
(四)查漏补缺阶段及任务
1.继续普查补免,对因集中免疫时不能进行免疫的畜禽
进行补免。
2.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做好防疫工作各种总结,查找、发现、分析春秋两防和狂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
(五)加强信息反馈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采取整体推进、集中突击、分散补免、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等灵活多样的防疫措施,推动各村的防疫工作。对各村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镇政府将认真总结、推广。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春秋季节是畜禽养殖补栏的高峰季节,也是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今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防疫工作,确保我镇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和动物卫生安全。
(二)落实责任,严格追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乡镇要派驻动物防疫人员,对动物防疫活动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对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实行分片责任制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出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检疫,严格监督。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组织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屠宰、经营、运输、储藏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畜禽饲养环境和交易场所要严格消毒,对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严格执行“四不一处理”制度,对污染的场地、用具等进行彻底消毒。
(四)强化疫情监测,完善应急机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重点加强对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活畜禽交易市场、历史疫区、边境地带的重点防控和疫情监测。一旦发现疑似疫情,要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