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大竹县盛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2022-2024年度城镇供水成本资料进行了监审,现予公开。
一、经营者基本情况
大竹县盛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是大竹县人民政府独资公司,集团公司拥有15座水厂,为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及20个乡镇约50万人口供水,全力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下设大竹县盛竹供水有限公司、大竹县盛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竹县盛泉二次供水有限公司、大竹县益康污水治理有限公司、大竹县盛洁商贸有限公司、大竹源竹智慧停车有限公司6个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直饮水、矿泉水生产及供应;旅游业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管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销售;仪器仪表制造、销售、修理等。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四川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四)《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六)大竹县盛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成本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遵循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各项费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价格监管制度的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各项费用,应当与城镇供水生产经营活动相关。
(三)合理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各项费用,应当反映城镇供水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需要。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没有国家及地方标准的,应当符合社会公允水平。
四、主要成本项目审核情况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监审期间平均值 | |||
上报数 | 核定数 | 上报数 | 核定数 | 上报数 | 核定数 | ||||
| 核定供水量 | 立方米 | 19815604.59 | 19815604.59 | 20027273.2 | 20027273.2 | 21779470.06 | 21780489.25 | 20541122.35 |
| 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 | 元 | 155256537.94 | 155322177.08 | 145155469.08 | 161699470.32 | 140986858.13 | 154278679.25 | 153996943.2 |
一 | 固定资产折旧费 | 元 | 7220752.7 | 7687115.98 | 8019783.53 | 8134679.45 | 8203008.71 | 8217775.96 | 8013190.46 |
二 | 无形资产摊销 | 元 | 7794.49 | 7794.49 | 11356.63 | 11356.63 | 11356.63 | 12591.54 | 10580.89 |
三 | 运行维护费 | 元 | 43973887.8 | 41397050.9 | 45787533.36 | 43717343.96 | 46010031.60 | 45092821.93 | 44781072.69 |
四 | 收入冲减费用 | 元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五 | 供水总成本 | 元 | 51202434.99 | 49091961.38 | 53818673.53 | 51863380.04 | 54224396.94 | 53323189.43 | 52804844.04 |
| 单位供水成本 | 元/立方米 | 2.58 | 2.48 | 2.69 | 2.59 | 2.49 | 2.45 | 2.57 |
五、公告时间及咨询受理
(一)公告时间
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5月1日
(二)咨询受理
咨询电话:8831302联系人:潘潇
六、其他需要公开说明的情况
(一)由于引水入竹项目监审年度内尚未完工运营,故相关成本未纳入此次供水定价成本内。2025年起,引水入竹项目正式投入运营,由于供水结构变化导致成本结构相应变化,单位供水成本将增加0.13元/立方米。
(二)本次成本审核所依据的原始资料由被监审单位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由被监审单位负责。
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