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执行本级党代会人代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做好基层党建工作。2018年全年共组建12个宣讲团、开展专题宣讲120余场,11名村第一书记走进田间地头开展宣讲。组织镇村干部理论培训1500余人次;全年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13次、“党员活动日”活动12次,深入各支部上党课12次。全镇签订廉政承诺书12份,开展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2次,上廉政党课6次;持续在全镇12个党支部开展“灯下黑”专项整治行动,先后立案查处了4名村干部,党风廉政风清气正。
2、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全年农业总产值达24239.5万元,同比增长5.4%。全镇粮食总播面48270亩(其中:水稻17820亩、玉米9795亩);油料作物总播面达到7485亩(其中:菜籽6510亩,花生126亩);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285亩(其中:无公害蔬菜480亩);经果林种植面积达到1047亩(其中:彭祖蜜柚746亩、柑橘265亩、梨树15亩、桃树20亩);2018年,11个村的制种水稻签约面积6000亩,总产量高达36万公斤,总产值达2200余万元。另外,今年全镇生猪存栏量1.9万头,禽类存栏数9万羽,牛存栏量300头,羊存栏量600只;还对全镇3000户养殖户共计5万m2的圈舍全部消毒,畜禽养殖业进一步健康发展。
3、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我镇累计组织召开脱贫会议30余次,361户1105人的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全镇小额信贷累计贷款417户1917.85万元,户均4.6万元;教育扶贫基金累计救助44人4.4万元;“雨露计划”累计发放34人次2.55万元;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累计报销74户10.52万元;贫困村产业扶贫基金共计发放65万元;2018年产业规划119.5万元;危房改造CD级累计改造225户;易地扶贫搬迁累计安置185户672人。
4、基础设施建设。一年来,全镇启动实施的各类惠民项目28个。积极实施涉及高桥村的“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立足打造村级党组织的综合服务平台,高标准规范了高桥村、同心村、老学堂村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修缮了洛阳村的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村级办公条件显著提升;立足改善全镇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依托“四改一治理”“微心愿”行动,大力实施了9个村容村貌整治、道路硬化、房屋改造等项目,全镇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二、机构设置
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259.1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4.19万元,下降4.13%。主要变动原因是日常办公运行经费和一事一议等项目支出经费减少,节约开支初见成效。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5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3.71万元,占89.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47万元,占10.7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5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08万元,占36.86%;项目支出795.10万元,占63.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59.1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4.19万元,下降4.13%。主要变动原因是日常办公运行经费和一事一议等项目支出经费减少,节约开支初见成效。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2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9.28万元,下降10.32%。主要变动原因是日常办公运行经费和一事一议等项目支出经费减少,节约开支初见成效.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2.67万元,占21.6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7.52万元,占2.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15万元,占16.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5万元,占1.68%;城乡社区支出52.00万元,占4.63%;农林水支出568.59万元,占50.59%;交通运输支出2.82万元,占0.25%;住房保障支出28.11万元,占2.5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23.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 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20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15.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201)统计信息事务(05)专项普查活动(07):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10.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支出决算为4.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201)群众团体事务(2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201)组织事务(3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01)其他文化支出(99):支出决算为21.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9):支出决算为6.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46.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9):支出决算为9.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 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退役安置(0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99):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2):支出决算为107.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 计划生育机构(16):支出决算为18.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03):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9):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城乡社区支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为108.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农村道路建设(42):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01)其他农业支出(99):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农林水支出(213)林业(02)其他林业支出(99):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 其他扶贫支出(99):支出决算为110.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8.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支出决算为269.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9.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07):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0.农林水支出(213)其他农林水支出(99)其他农林水支出(99):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1.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公路养护(06):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28.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0.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5.32万元、津贴补贴18.46万元、奖金0.45万元、绩效工资38.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18万元、生活补助14.69万元、住房公积金28.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8万元等。
公用经费183.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70万元、印刷费0.14万元、咨询费0.01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64万元、电费4.61万元、邮电费2.54万元、差旅费28.96万元、维修(护)费8.79万元、会议费1.31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委托业务费3.3万元、工会经费6.2万元、福利费1.42万元、其他交通费15.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2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三公”经费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5批次,11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餐费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76%。与2017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5.11万元,增长124.44%。主要变动原因是土地开发支出增加。
(图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土地开发支出110.47万元,占81.5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万元,占18.45%。
(图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5.4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8)土地开发支出(02): 支出决算为110.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04): 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0.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在平时工作中未加强对绩效监控工作的重视,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未形成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的习惯。二是单位各部门衔接不及时,无法及时监控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情况。三是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实际工作中有资金延迟到位的情况。四是乡镇工作繁杂,很多资金并未纳入预算,例如场镇清洁工人的工资及垃圾的清运处理、维稳等经费县财政未纳入预算,资金缺口大,公用经费支出太大。下一步改进措施: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不断更新管理思路,在规范财政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上,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0个项目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大竹县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绩效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 预算编制(30分) | 目标制定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 |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9 |
目标完成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 以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指标得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部门项目个数/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个数*10 | 7 | ||
编制准确 | 评价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准确。 | 指标得分=(年度预算总额-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年度预算总额*10 其中:年度预算总额是指省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央专款)总和 | 7.4 | ||
预算执行(30分) | 支出控制 | 评价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 1.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5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3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2.预决算偏差程度与全省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偏差度低于平均水平的,得5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按照与平均水平差异扣分。 | 7.2 | |
动态调整 |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 指标得分=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10 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6.8 | ||
执行进度 |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分别得3、4、3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 7.5 | ||
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完成 |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10分,未达100%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 8 | |
违规记录 |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 依据上一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10 | ||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 自评质量(4分) | 自评准确 |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1分,在10%-20%的,扣2分,在20%以上的,扣4分。 | 3 |
信息公开(8分) | 目标公开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 按要求随同预算公开的,得4分。 | 4 | |
自评公开 |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 按要求随同决算公开的,得4分。 | 4 | ||
整改反馈(8分) | 结果整改 |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发现一处未整改的,扣1分,直至扣完。 | 3 | |
应用反馈 |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4 | ||
合计 | 80.9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高明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我镇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资金主要用于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等方面,对于项目资金,从立项、审批、设计、财评、建设、验收、审计全程监管,并由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高明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84万元,比2017年减少48.21万元,下降18.46%。主要原因是规范管理公务运行,减少浪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指财政对符合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 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机构(项): 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街道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 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 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4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高明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为大竹县人民政府管辖的一级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二)机构职能。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执行本级党代会人代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三)人员概况。
我镇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单位行政编制24人,参公管理执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
2018年末职工人数51人,其中;在职36人,遗属9人,公益岗位6人,退休人员已划入县社保局。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高明镇人民政府收入决算总额为12,591,837.0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591,837.0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支出决算总额为12,591,837.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426,658.0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75,196.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31,559.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24,338.00元,城乡社区1,738,914.00元,农林水5,685,906.00元,交通运输28,200.00元,住房保障281,066.00元,其他支出0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高明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乡各项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高明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高明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6,658.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财政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镇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方面支出。
(2)教育与传媒275,196.00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1,559.00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供养、遗嘱抚恤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24,338.00元,主要用于:计生办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等。
(5)城乡社区事务1,738,914.00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报酬、社区日常管理及运行维护等。
(6)农林水支出5,685,906.00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工资、村社干部报酬、村级日常管理及运行维护等。
(7)交通运输28,200.00元,主要用于:客运站相关工作经费等。
(8)住房保障支出281,066.00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9)其他支出0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952,5264.00元,通过对机关厉行节约,以制度管人的方式,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加强对日常办公用品管理。日常办公用品采取统一采购方式,禁止乱采购的现象,各办公室在领用办公用品在后勤管理人员处统一领取,视工作任务需要,本着节俭使用的原则领取。加强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坚持务实、节俭、有利公务的原则,不搞超标准接待。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大搞宴请,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降低接待费用。
(三)综合管理情况。
政府性债务管理:2018年严格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做到各项项目工程前期预算合理,制定了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等。
资产管理: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高明镇国有资产管理控制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内控制度管理:成立了内控控制制度领导小组和监督评价小组,制定了预算、收入、支出、采购、资产、项目等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内部风险。
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预决算执行的情况以及其他应公开项。
绩效评价:通过核实数据、查阅资料、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四)整体绩效。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5、加强乡镇财政的监督、管理和农村“三资”管理。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及增值保值责任。
6、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8、承办本级党委、政府、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18年我镇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资金主要用于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等方面,对于项目资金,从立项、审批、设计、财评、建设、验收、审计全程监管,并由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一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在平时工作中未加强对绩效监控工作的重视,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未形成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的习惯。二是单位各部门衔接不及时,无法及时监控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情况。三是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实际工作中有资金延迟到位的情况。四是乡镇工作繁杂,很多资金并未纳入预算,例如场镇清洁工人的工资及垃圾的清运处理、维稳等经费县财政未纳入预算,资金缺口大,公用经费支出太大。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不断更新管理思路,在规范财政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上,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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