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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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11月1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8
第四部分附件 22
附件1 22
附件2 22
第五部分附表 3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0
二、收入总表 30
三、支出总表 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和矿产资源实施统一的监督和管理,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土地利用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储备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依法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及不动产登记证的发放工作;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等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资源保护持续加强。
2.精准高效保障发展,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3.持续保障改善民生,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4.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成果红利不断释放。
5.强化土地矿产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用好用活扶贫政策,助力全县脱贫攻坚。
7.“放管服”不断深入,实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
8.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9.国土资源法治体系不断完善。
10.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塑队伍良好形象。
11.基础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二、机构设置
大竹县国土资源局为行政事业性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5个(不动产登记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征地事务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勘测规划队)、14个国土资源所。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9256.0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28195.94万元增加1060.06万元,增长3.76%。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职工政策性调资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684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58.04万元,占34.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88.69万元,占65.8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40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90万元,占14.68%;项目支出10587.36万元,占85.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256.0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28195.94万元增加1060.06万元,增长3.76%。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职工政策性调资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7.08万元,与2017年6097.97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890.89万元,下降63.8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国土治理,地质防治等相关专项业务减少,未过多安排相关方面的专项工作。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7.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231.66万元,占10.50%;农林水支出(213)5.00万元,占0.2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1835.60万元,占83.17%;住房保障支出(221)134.82万元,占6.1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207.08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1): 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支出决算为224.7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退役安置(0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99): 支出决算为4.94万元,完成预算90.64%,主要原因是单位军转干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等尚未支付。
4.农林水支出(213)其他农林水支出(99)其他农林水支出(99): 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5.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20)国土资源事务(01)行政运行(01): 支出决算为1450.4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6.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20)国土资源事务(01)其他国土资源事务(99): 支出决算为385.18万元,完成预算100.00%。
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99): 支出决算为134.8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1.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74.10万元、津贴补贴391.53万元、奖金243.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9.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23万元、生活补助10.60万元、住房公积金134.8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5万元等。
公用经费239.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3万元、印刷费6.40万元、咨询费3.50万元、水费0.70万元、电费2.43万元、邮电费4.00万元、差旅费27.40万元、维修(护)费9.14万元、会议费1.82万元、培训费1.59万元、公务接待费7.65万元、劳务费6.39万元、委托业务费5.44万元、工会经费68.12万元、福利费49.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4.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8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1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8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65万元,完成预算96.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上级相关“三公”支出规定,把牢“三公”支出申报审核流程,严管“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万元,占20.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5万元,占79.2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7.03万元减少5.03万元,下降71.5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保留公车减少至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土地、矿产巡排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5万元,完成预算95.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10.36万元减少2.71万元,下降26.19%。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上级相关“三公”支出规定,把牢“三公”支出申报审核流程,严管“三公”经费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9批次,104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6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2.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21%。与2017年22097.97万元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1895.79万元,下降53.83%。主要变动原因是相关征地补偿等支出安排减少。
(图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2.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212)支出10202.18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202.18万元,完成预算11088.69万元的92.51%。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8)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1): 支出决算为6440.99万元,完成预算88.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尚有部分征地拆迁资金因为前期核算尚未完成,未能拨付到相关补偿单位和个人。
2.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8)土地开发支出(02): 支出决算为3711.19万元,完成预算100.00%。
3.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8)城市建设支出(03): 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60.90万元的0.00%,主要是相关项目尚未启动。
4.城乡社区支出(21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0): 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细化量化,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无偏离度。年初预算编制科学准确,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较好。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有待加强。部门在5、8、10月的预算执行情况及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审计监督、财政检查未发现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有不合规项。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主要是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还需要加强,未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因2018年决算公开暂未开展,部门绩效目标没有向社会公开及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没有向社会公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55万元,比2017年减少2554.28万元,下降91.4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主要用于单位去世职工家属及子女的遗属补助、建国初期参加革命的干部医疗补助及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休安置支出(项):指2017年第二批涉军公益人员的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局行政运行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土地整理、双挂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13.国土海洋等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国土整治(项):指土地整理项目支出。
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值班等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大竹县自然资源局系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属政府组成部门。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规划耕保股、建设用地管理股、土地利用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环境股、地籍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测绘地理信息股等11个职能股室,并设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征地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国土勘测规划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下设14个国土资源所。财政一级预算。
(二)机构职能
根据《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竹府办〔2011〕107号)精神,本单位主要职责为: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1.依法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环境保护政策的执行情况。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星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4.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 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星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办报省国土资源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5.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 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 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负责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6.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解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矿产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矿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7.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全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规范和管理土地价格、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价格、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调查,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管理矿产资源统计,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参与矿产资源储量调查, 承担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0.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县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订、实施全县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全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的实施情况;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审核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依法保护地质环境。组织上报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及其开发利用;配合开展地热、矿泉水的鉴定和年度审理工作。
12.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县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 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3.负责编制实施本县土地和矿产资源科技发展规划, 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4.负责管理国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政风作风建设和财务内审工作。对国土系统招投标(比选)活动实施监督。
15.承担《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58号)文件中相关职能职责。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大竹县自然资源局编制数为200人,2018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200 人,退休职工3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大竹县自然资源局本年收入合计2066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58.04万元,占27.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88.69万元,占53.65%,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20.59,占18.4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大竹县自然资源局本年支出合计2066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91万元,占8.81%;项目支出10587.36万元,占51.23%,年末结转结余8258.05万元,占39.9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本部门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细化量化,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无偏离度。年初预算编制科学准确,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较好。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有待加强。部门在5、8、10月的预算执行情况及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审计监督、财政检查未发现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有不合规项。
(二)专项预算管理
本部门专项项目的设立是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完善健全。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规划一致,项目实施结果与项目总体规划计划一致。项目分配方法选择科学,分配程序和过程管理规范,按规定时限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专项项目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人),专项项目实施绩效情况较好。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未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专项预算管理有不合规项。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质量较高,因2018年预算公开暂未开展,部门绩效目标及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没有向社会公开,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还需要加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主要是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还需要加强,未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因2018年决算公开暂未开展,部门绩效目标没有向社会公开及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没有向社会公开。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的前瞻度不够,对当年度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不多。
2.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务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在项目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
3.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管理上较为粗糙,部分未实际落实到位。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科学规划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2、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视,加强对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尤其是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总表三、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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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