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1)贯彻国家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及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国家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负责全县市场建设和商业网点建设,组织、规划、论证、审批全县市场建设和商业网点建设项目,研究制定市场建设的综合性措施,牵头协调依法管理,解决市场建设和运行中的问题。
(3)贯彻落实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的监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承担县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
(4)研究起草全县商品流通和餐饮、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的规范性文件,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成品油经营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爆器材、小汽车经营、报废汽车、旧机动车交易等特种行业的监督管理;制定调整运用县储备商品和风险基金方案;负责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的征收管理。
(5)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编制和呈报全县进出口配额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理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的申报管理工作。
(7)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8)贯彻国家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研究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告有关动态和建议,拟订和执行外商投资的管理办法,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全县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投资促进及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
(9)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我县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境外带料加工贸易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执行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工作。
(10)贯彻执行对港、澳、台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及管理规章;指导全县的经贸机构与港澳台地区经贸机构开展经贸合作。
(11)拟订赴境外举办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实施监督;指导管理监督在县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12)负责全县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新闻发布、宣传工作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商务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县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推进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规定,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开展“党员活动日”和“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等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注重选齐配强机关纪委班子,2名干部因疫情防控工作出色被重用。认真开展法纪教育,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定期研判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注重加强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注重干部家教家风,切实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会前学法(纪),党组(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扎实开展整治“群众不满意10件事”活动,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二)协调推进“三产”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服务业发展牵头协调职能,严格执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16条政策措施等政策规定,培育限上商贸企业9家,规以服务业企业10家,兑现民营企业奖补资金464万元(包括民营政策奖补、川东农贸示范园等)。成功承办全市外贸联席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全县服务业发展大会,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构建“5+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加强同梁平、垫江、达川、开江和邻水的商务会展合作,签署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商务合作协议。外贸进出口增速稳居全市第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服务业增加值总量持续位居全市第一方阵,服务业增加值占比44.1%(低全市3.3个百分点)。
(三)扎实推进市场拓展建设。升级改造石桥铺、四合、童家3个农贸市场。完成城区“6+1”农贸市场功能提升,兑现补助资金 471万元,节约财政资金 33.43%。建成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顺利通过市级复查验收。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市场拓展,精心组织涵盖竹、苎麻、香椿、糯稻和白茶“五张名片”企业136家次,参加进博会、东盟博览会、广交会和秦巴交易会,“惠民购物全川行”、“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 “三大活动”,以及川派餐饮、中国菜艺术节等节庆会展 15 次,实现销售额 3300万元。
(四)聚力推进脱贫攻坚。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加强与石河镇大湾村 154户贫困户的联系,提供帮扶款物5.2万元,协助推进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和改善民生。会同扶贫开发、供销,组织开展“四川扶贫”产品迎春年货促消费,为50家贫困村经济组织纾困解难,助力销售扶贫标识产品1200余万元。做大电子商务集聚区,整合基层电商站点资源,全县电商实现销售额约47亿元,接待省、市视察团 34 次。组织机关工会会员、干部职工,通过“以购代捐”、定向直采等方式,消费扶贫产品16.3万元。《念好“五字经”线上助农解民忧》经验做法得到市领导肯定并予以推介。
(五)切实做好防疫安全维稳。认真落实疫情联防联控各项制度规定,切实履行限上规上商贸流通领域防控责任,收集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信息 110条,协调解决191户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供应问题 50 个。强化价格监测,协调物资调度,规范服务业经营主体复工营运评估流程,发出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和复工复产倡议5000份,191 户商贸流通企业如期复工复产。强化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政策落实,为保障供应8户企业落实水、电、气和物流补贴100.6万元。严格落实并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检查15次,对发现的23个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认真开展7户“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积极支持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入驻工业园区,强化对再生资源、洗染业的环保检查,督促整改到位7家。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23起,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对原糖酒公司、昊岳商贸所涉历史沉积 67人起信访均化解稳控到位。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全面推进创文各项工作并获得通报表扬9次。二、机构设置
大竹县商务局下属一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大竹县商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大竹县商务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334.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7.19万元,增长28%。主要变动原因是支出了2020年年初结转资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3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2.84万元,占45.9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05万元,占2.23%;年初结转和结余1209.81万元,占51.82%。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15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32万元,占29.35%;项目支出1524.31万元,占70.6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334.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7.19万元,增长28%。主要变动原因是支出了2020年年初结转资金。
(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5.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52.92万元,增长222.62%。主要变动原因是支出了2020年年初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5.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万元,占0.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2万元,占5.81%;卫生健康支出21.96万元,占1.04%;农林水支出9.2万元,占0.4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27.19万元,占91.54%;住房保障支出20.31万元,占0.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05.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27.08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支出决算为43.66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08)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为47.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8.47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02),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03),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 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34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47.44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运行(50),支出决算为41.1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1419.36万元,完成预算100%;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6)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75.78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2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3.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14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预算6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及厉行节约,减少了部分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1万元,完成预算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69万元,下降17.69%。主要原因是疫情及厉行节约,减少了部分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2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支出,其他县市区工作交流支出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52.05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大竹县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72万元,比2019年减少13.12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疫情因素,减少了展会活动。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大竹县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竹县商务局共有车辆0辆。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1—12月,全县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70.8亿元,同比增长2.6%;1—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6.04亿元,同比增长-2.1%;1—12月外贸进出口总额达3814万美元,同比增长40.68%,完成目标任务的136.2%,较好的完成了目标任务。本部门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大竹县商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抚恤(08)死亡抚恤(01):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8)土地开发支出(02):至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04):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行政运行(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指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大竹县商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大竹县商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