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是审核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药店),管理和使用合作医疗基金,审核、补偿参合农民医疗费用,检查监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参与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测算、制定和调整等。
主要工作有: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与管理,对参合农民政策咨询进行解答,对新农合补偿方案提出可行性建议,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款进行审核、拨付,对参合农民外伤住院进行调查和处理,管理参合农民相关信息等。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财政安排收入预算总额为3186.3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86.32万元,其中:医疗卫生3181.6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09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万元。
四、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财政安排的部门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新农合工作开展的专项业务费用,参合农民住院、门诊医疗费用补偿费用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医疗卫生支出3181.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及津补贴、单位的日常开支共计89.19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3092.46万元。
(二)住房保障支出4.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 2014年大竹县新农合收支预算总表
2014年大竹县新农合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4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4年预算数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3186.32 | 一、医疗卫生 | 3181.65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 89.19 | |
三、事业收入 | 医疗保障 | 3092.46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二、住房保障支出 | 4.67 | |
五、转移性收入 | 住房改革支出 | 4.67 | |
上级补助收入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
六、其他收入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3186.32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3186.32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三、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八、上年结转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四、结转下年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收 入 总 计 | 3186.32 | 支 出 总 计 | 3186.32 |
2014年大竹县新农合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3186.32 | 93.86 | 3092.46 | ||||
210 | 医疗卫生 | 3181.65 | 89.19 | 3092.46 | |||
210 | 01 |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 89.19 | 89.19 | 0.00 | ||
210 | 01 | 03 | 机关服务 | 43.19 | 43.19 | 0.00 | |
210 | 01 | 99 | 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 | 46.00 | 46.00 | 0.00 | |
210 | 05 | 医疗保障 | 3092.46 | 3092.46 | |||
210 | 05 | 06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3092.46 | 3092.4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67 | 4.67 | 0.00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67 | 4.67 | 0.00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4.67 | 4.67 | 0.00 | |
2014年大竹县新农合预算公开说明
,2014年大竹县新农合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