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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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竹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 1月22日

  在大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大竹县财政局局长 胥廷武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大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4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02898万元,比上年增长12%;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245653万元。执行中,因年初不可预计的上级财政追加和政策调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401314万元。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夯实县域基础、率先全域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的工作基调,大力支持发展,狠抓增收节支,严格财政管理,圆满完成了县人代会通过的收支预算任务,收支预算执行良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完成公共财政总收入168847万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2.0%,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05903万元,占预算数的102.9%,增长14.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分项完成情况是:税收收入66297万元,占预算的87.9%,增长3.7%;非税收入39606万元,占预算的148.4%,增长36.9%。分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部门组织县级收入7518万元,增长48.9%;地税部门组织县级收入60530万元,同口径(受营改增影响)增长1.5%;财政部门组织收入37855万元,增长40.7%。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实现地方公共财政支出400523万元,占调整预算数401314万元的99.8%,比上年同口径(下同)增长10.8%。分项完成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95万元,下降10.7%;(2)公共安全支出10401万元,增长2.9%;(3)教育支出83739万元,增长8.7%;(4)科学技术支出3991万元,增长8.9%;(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64万元,增长9.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47万元,增长11.2%;(7)医疗卫生支出54462万元,增长14.9%;(8)节能环保支出7306万元,增长7.2%;(9)城乡社区支出10254万元,增长3.5%;(10)农林水支出78847万元,增长19.8%;(11)交通运输支出22089万元,增长2.4%;(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7216万元,增长2.4%;(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02万元,增长6.2%;(14)金融支出210万元,增长21.0%;(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453万元,增长12.3%;(16)住房保障支出21664万元,增长25.5%;(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95万元,增长67.2%;(18)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19万元,增长12.6%;(19)其他支出1469万元,下降53.0%。

  3.收支平衡情况。按照财政体制算账,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05903万元,加上:(1)返还性收入7443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5888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8893万元;(4)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700万元;(5)上年结余958万元。全年收入总计403785万元,减去上解支出471万元,归还地方政府债券2000万元,全年可用财力401314万元,财政支出数为400523万元,当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并结余791万元。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5692万元,比上年下降52.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县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土地出让多次流拍所致),占调整预算的100%。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因增加上级补助11355万元和动用上年结转结余1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6979万元,占调整预算47199万元的99.5%,比上年下降44.1%。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7183万元,下降51.2%;教育支出1182万元,下降3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8万元,下降2.1%;农林水支出3280万元,增长93.3%;其他支出1966万元,增长134.0%。当年收支平衡并结余22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06.9万元,占预算的100%。分项完成情况是:利润收入(国有企业税后利润)261.9万元,占预算的100%;股利及股息收入45万元,占预算的100%。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306.9万元,占预算的100%。分项完成情况是: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70.9万元(全部用于弥补县糖酒公司、大麻纺厂、二麻纺厂改制企业的改制资金缺口);其他支出36万元(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开支)。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社保基金收入完成51578万元,占预算的97.3%。其中,保费(个人缴费)收入10051万元,财政补贴40266万元,其他收入1261万元。减收原因主要是政策变化(如:城乡居民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原代课教师及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可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使部分已参保的人员退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合实际参保人数的变化等。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县社保基金支出完成44682万元,占预算的97.3%。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11140万元,新农合医疗保险支出33542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年末滚存结余28012万元。

  二、2014年财政工作

  (一)谋发展促转型,县域经济平稳增长。紧紧围绕“453”战略工程,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大投入,促进发展。一是多方筹资促发展。深入研究国家、省、市投资方向和支持重点,多渠道、多途径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年累计向上争取到位项目159个资金11.9亿元。加大经营城市力度,共收取国有土地出让金3.3亿元。加大融资力度,通过土地增减挂钩、棚户区改造、固定资产租赁等项目,融资达5.2亿元,当年到位2.4亿元。二是项目拉动促发展。认真落实县委“项目落实年”各项要求,不断完善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机制,拨付资金8.9亿元,保证了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业园区、国道外迁、山后快速通道、护城河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三是机制激励促发展。拨付资金1.3亿元,认真落实促进工业、农业发展的财政激励机制。及时拨付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和税收扶持资金,全面落实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担保公司为24户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76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52%。

  (二)抓增收重节支,收支任务全面完成。面对前所未有的减收增支困难,组织各级各部门竭尽全力,狠抓增收节支,保证收入任务完成,支出应保尽保,收支实现平衡。一方面强化收入征管。及时将全年收入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征收部门,实行按月考核,按月通报,逗硬奖惩。定期召开收支形势分析会,找准差距,增添措施,合力抓收。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进一步完善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充分利用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和票据管理的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管,做到了应收尽收。另一方面强化支出管理。制定出台了差旅费、公务接待、规范津补贴发放等管理办法,规范预算定额标准,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全县“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23.3%。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用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加大结转结余清核力度,对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实行年终结余注销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年共清理结余资金5782万元。同时,严格执行集中办会、集中支付、投资评审、采管分离等管理制度,节约财政资金达11000万元。

  (三)惠民生保基本,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全年民生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由2013年的64.0%提高到70.2%。一是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加强惠农资金监管,确保各种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全年共兑付粮食直补、农机购置、退耕还林等各种惠民补助资金达12992万元,惠及群众达93万人次。二是强化民生资金保障。对“9+8”民生工程和省委确定的19件民生实事所需县级配套资金,实行全额预算,不留缺口。全年拨付资金13.8亿元,确保了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全面完成2014年财政实干惠民11项电视公开承诺践诺;加大“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实施力度,完成建设项目223个,拨付奖补资金4100万元,在全县382个村全面实施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维护公益事业项目1085个,拨付补助资金1910万元。三是加大“三农”投入。通过向省市争取、县级加大投入、涉农项目整合等多种方式,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拨付资金4亿元,支持了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1+8+16”新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扶贫、三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等项目建设。筹集资金3018万元,支持了“9.13”洪灾的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四是加大社会事业投入。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拨付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8061万元、学生资助资金2845万元。拨付建设资金8690万元,改善了办学条件。拨付低保资金1080万元,加大了低收入群体的救助力度,上调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补助标准,保障了农村“五保”、城镇“三孤”和低保对象惠民殡葬等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拨付资金42173万元,加大了医改投入。稳步推进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当年竣工各类保障住房2319套。

  (四)促改革增活力,财政管理科学规范。按照省市财政工作会议要求,重点推进和完善税收分享体制、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管理、绩效预算管理、政府债务控制、财政信息公开、“三公”经费管理、公务卡、采管分离共10项改革。完善了“四本”预算,初步形成了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扩大支出绩效评价范围,评价项目20个,资金1.6亿元。深化“公务卡”改革,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实施了公务卡改革,办卡3368 张。

  (五)强监管硬约束,资金运行安全高效。一是强化监管意识。组织学习宣传新《预算法》,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增强了依法管理意识。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财政工作,针对人大及常委会提出的批评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办理人大代表批评建议4件,满意率达100%。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完善了政府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的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单位对帐全部通过网上运行,对资金运行实现了在线监管,制止违规支付资金337笔3033万元。加强村社财务规范化管理,在全县50个乡镇442个村(社区)全面推行代理会计服务制,代理资金总额达4亿元。三是加强重点检查。在全县299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乱发奖金、工资、补贴”、“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费用管理”、“会议经费管理”、“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以及“小金库”等问题专项整治和检查。对31个村(社区)财务进行了审计,对查出的各种违规违纪资金及时给予了纠正和处理。开展了财政预算执行、会计信息质量、强农惠农资金、乡镇债务等重点检查,共检查单位73个,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问题资金28377.5万元,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罚和纠正。

  尽管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全面完成,但深入分析财政收支形势,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减收因素多,刚性增支大,收支矛盾突出;人均财力偏低,民生保障和促进发展能力不足;历史债务重,财政风险加大。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新《预算法》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县第十二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和财政形势,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总体要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持续发展;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推进财政改革,努力构建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健全支出标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稳中求进,质效同提。充分考虑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的互动关系,收入预算既要同经济发展相适应,保持稳中求进,又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保证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二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根据财力可能和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保障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经费需求。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要保持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和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政府财力相适应。三是优化结构,保障有序。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厉行节约,注重绩效。除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按有关比例和政策标准审核安排外,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遵循以上总体要求和原则,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为: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

  1.收入预算。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安排为117023万元,比上年增长10.5%。

  2.支出预算。根据以上收入预算,加上预计上级财政税收返还收入7443万元,上级财政各项转移支付补助153092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3029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43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4100万元,全县可用财力273021万元,安排支出27302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同)增长11.1 %,实现收支平衡。主要支出项目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5万元,下降0.2 %;(2)公共安全支出8120万元,增长9.0 %;(3)教育支出68738万元,增长9.4%;(4)科学技术支出1480万元,增长6.5%;(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42万元,增长6.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89万元,增长3.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1290万元,增长21.1 %(剔除专款,增长8.1%);(8)节能环保支出5444万元,增长11 %;(9)城乡社区支出7850万元,增长10.6 %;(10)农林水支出40088万元,增长15.1%(剔除专款,增长10.5 %);(11)交通运输支出7500万元,增长5.6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80万元,增长5.8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60万元,增长2.2 %;(14)金融支出100万元,与上年持平;(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20万元,增长1.0%;(16)住房保障支出10920万元,增长65.5%(剔除专款,增长6.8%);(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00万元,增长5.3%;(18)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38万元;(19)预备费和其他支出4577万元,增长3.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362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3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1200万元。

  2.支出预算。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为3620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等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因天然气、电力等企业改制等原因,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为78万元,比上年下降74.6%。

  2.支出预算。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为78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改制成本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标准,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60930万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保费(个人缴费)收入1194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7988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

  2.支出预算。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53928万元,其中,居民养老保险支出14842万元,新农合支出3908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014万元。

  四、2015年财政工作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2015年,财政部门将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省政府稳增长16条措施,10条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县域经济发展22条财政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清理不适合经济发展的财政法规和各项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用好财政政策,积极整合促进发展资金,支持地方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高传统产业的技术质量和产品档次。加大企业技术创新、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节能环保、生态治理等经济发展关键领域投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认真研究上级支持发展政策和资金分配原则,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加大经营城市力度,完善政府性收益征收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性收益征管。三是创新支持发展方式。健全以产业引导基金、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体系,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广泛吸纳大企业、大集团入驻大竹。创新融资方式,积极推行PPP模式,逐步启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发展。不断扩大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范围,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贷款难等问题。

  (二)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收支结构。一是强化收入研判。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及时组织收入调查,科学预判收入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和解决收入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的分析监控,及时掌握税源、税种、税负的动态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坚决打击各种偷、逃、骗、抗税等违法行为,堵塞征管漏洞,维护正常税收征管秩序。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清缴历年陈欠,努力杜绝新欠。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确保各项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三是强化支出管理。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预算。实行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优化支出保障序列,对刚性需求予以足额保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保障重点支出,切实改善民生。一是切实为民办实事。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要求,打足资金预算,按时拨付,严格监管,确保落实。抓好2015年财政实干惠民预决算电视公开承诺践诺。二是落实保障政策。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低收入群体补助和医改投入力度,完善社保资金规范化管理办法。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继续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和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力度。三是加大“三农”投入。按照国家扶贫政策新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改善农村贫困村基础设施,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对贫困户实行建卡精准扶持;大力实施土地滩水库、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扶贫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我县农业发展。

  (四)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新《预算法》,围绕建立“透明预算”目标要求,深化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尽量充实完善年初预算项目经费,有效减少追加,提高预算到位率。强化预算执行考核,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考核评价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加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力度。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将所有资金(即预算内资金、财政专户资金、代管资金、单位自有资金和往来资金)、所有账户(即财政管理的各类账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纳入改革范围,重点加快推进全县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加强对乡镇财政收支业务在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可控。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大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力度,加强政府性债务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完善控债减债机制,强化考核奖惩,做好年度偿债预算安排,充实偿债准备金,确保地方政府债券等债务还本付息,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五)坚持依法理财,增强使用绩效。一是推进依法理财。加大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二是完善监督机制。推进“大监督”机制,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注重内外协作,强化信息支撑。三是强化重点监督。认真落实财政监督转型的要求,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绩效、预算执行、会计信息质量、乡镇财政等重点项目检查,继续加大村级财务审计和培训工作。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财务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三年一轮”的交叉检查。坚持检查与服务相结合,针对问题,指导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源头控制。四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自觉接受人大对财政收支预算的执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断完善财政管理。

  各位代表,完成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第十二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为全面建设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建设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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