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清河镇
发布日期: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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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清河镇人民政府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主要工作: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积极调整传统农业产业结构,拓宽群众增收渠道,继续壮大清脆李特色农业产业规模;进一步完善旅游综合环境,提升古镇形象;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创和谐稳定环境。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预算,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592.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2.7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9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56万元,农林水支出21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1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人员、财政监管、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67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用于群众文化事务和古镇保护及维护而安排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67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内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职工死亡遗属生活补助和农村五保户人员供养而安排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4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20.56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进行社区管理的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场镇维护而安排的支出。

  (六)农林水开支218.35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用于加强农业和社会事务管理人员工资、森林管护人员补助,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16.87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对在职职工单位配套的住房公积金补助而安排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租车费17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预算下降6.4%。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20万元,计划用于开展合作交流、招商引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

  (二)无镇政府自有车,公务活动通过租车方式来开展,计划租车3辆,2015年安排公务租车费用17万元,公务租车费比2014年下降5.3%。公务租车是保障镇政府机关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2015年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5年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1:

  2015年清河镇人民政府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5年预算数 项目 2015年预算数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592.7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6.11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24.95
三、事业收入   财政事务 16.16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群众团体事务 5.00
五、转移性收入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3.67
上级补助收入   文化 3.67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文物 10.00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2.67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8.32
六、其他收入   抚恤 2.76
    特困人员供养 81.59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54
    计划生育事务 4.54
    五、城乡社区支出 20.56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8.6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1.94
    六、农林水支出 218.35
    农业 85.91
    林业 1.00
    农村综合改革 131.44
    七、住房保障支出 16.87
    住房改革支出 16.87
本年收入合计 592.77 本年支出合计 592.77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六、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八、上年结转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七、结转下年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收入总计 592.77 支出总计 592.77


  附件2:

  2015年清河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合计 592.77 500.01 92.76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6.11 101.49 44.62  
201 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24.95 87.53 37.42  
201 03 01 行政运行 87.53 87.53    
201 03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7.42   37.42  
201 06   财政事务 16.16 13.96 2.20  
201 06 01 行政运行 13.96 13.96    
201 06 02 其他财政事务 2.20   2.20  
201 29   群众团体事务 5.00 0.00 5.00  
201 29 99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5.00   5.00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3.67 3.67 10.00  
207 01   文化 3.67 3.67 0.00  
207 01 09 群众文化 3.67 3.67    
207 02   文物 10.00 0.00 10.00  
207 02 99 其他文物支出 10.00   1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2.67 172.67 0.00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8.32 88.32 0.00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1.03 11.03    
208 05 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77.29 77.29    
208 08   抚恤 2.76 2.76 0.00  
208 08 01 死亡抚恤 2.76 2.76    
208 21   特困人员供养 81.59 81.59 0.00  
208 21 02 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81.59 81.59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54 4.54 0.00  
210 07   计划生育事务 4.54 4.54 0.00  
210 07 16 计划生育机构 4.54 4.54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0.56 18.62 1.94  
212 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8.62 18.62 0.00  
212 01 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8.62 18.62    
212 13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1.94 0.00 1.94  
212 13 99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1.94   1.94  
213     农林水支出 218.35 182.15 36.20  
213 01   农业 85.91 70.71 15.20  
213 01 04 事业运行 62.23 62.23    
213 01 12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14.70   14.70  
213 01 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8.48 8.48    
213 01 99 其他农业支出 0.50   0.50  
213 02   林业 1.00 0.00 1.00  
213 02 99 其他林业支出 1.00   1.00  
213 07   农村综合改革 131.44 111.44 20.00  
213 07 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111.44 111.44    
213 07 07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 20.00   2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6.87 16.87 0.00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16.87 16.87 0.00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16.87 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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