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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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基本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加强全县城市规划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任务。

  2015年重点工作:严格执行规划,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快北城干道、北沙路、东湖大道延伸段、环湖路(水岸香榭段)、安居路、新华路西段、朝阳组团截污干管建设项目一、二标段和竹阳东路东段、翠屏路等市政工程建设;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加大村镇建设指导力度;加大遗留问题化解力度

  二、 部门概况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务员单位。下属一级核算单位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05.2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5.2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01.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3.33万元,住房保障10.68万元。

  四、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和行业管理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193.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建筑企业管理、新型城镇化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机关党建经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建筑企业管理费、城镇化办公经费等。

  (三)住房保障支出10.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接待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增长4%。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及燃油费用增加。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 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工作调研、加强全县城市规划监督管理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 表1、2015年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5年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年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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