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县公安、保卫工作的主管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大竹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指示、决定和国家法律、法令、部署、参与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各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组织实施刑事案件的侦察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两所”的监督、检查,确保“两所”安全。
(五)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六)负责组织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及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主管全县公安监控、调度、通讯、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
二、 部门概况
公安局下属10个直属单位,有16个派出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166.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66.7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66.7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434.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公安局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局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金、运行费、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
(一)公共安全支出4434.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及津贴、日常运转、天网工程的租金及监控维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9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5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增长10 %。原因:一是新增执勤执法车辆4辆,二是原有车辆老化造成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安局现有公务用车95辆,其中:轿车57辆,其他车辆38辆。
2015年公安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万元,用于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 表1、2015年大竹县公安局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5年大竹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