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
2015年主要工作:摩托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机动车涉牌涉证和危险物品运输违法行为整治集中;集中整治酒驾违法行为;道路安全综合整治;电动车和自行车安全整治。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交通警察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788.8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88.8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734.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71万元,住房保障41.9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交通警察大队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红绿灯维修、标志标线维护;城区护拦维护;事故车辆鉴定。
(一)公共安全支出734.25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红绿灯、标志标线维护;城区护栏维护;事故车辆鉴定、停车费支出相关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
(三)住房保障支出41.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执行公务接待、交流学习接待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增长12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7 辆,其中:轿车32辆,越野车5辆;警用摩托车10辆。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专项整治业务增多,车辆运行时间长,各项费用增加;二是2014年新购一台移动警务车。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大队及下属单位执勤执法公务活动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 表1、2015年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5年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