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东柳乡人民政府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的基本职能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2015年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5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15年全乡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十二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改革发展定位和夯实县域基础、率先全域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453”战略工程,专注改革发展定力,弘扬实干惠民作风,强建设夯基础、抓改革增活力、惠民生促和谐,促进全乡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围绕上述总体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以农村公路建设为重点,夯实现代农业基础。
(二)、以强化“两服务”为导向,加快工业重镇和东柳新城建设。
(三)、以安置房建设为突破,加速乡村旅游业发展。
(四)、以关注民生为根本,加快社会事业跨越发展。
(五)、以党建主题活动为载体,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东柳乡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大竹县东柳乡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44.26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总额64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6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92万元,农林水支出151.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东柳乡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乡各项事业发展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东柳乡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东柳乡政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68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机关人员工资、机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文化站人员工资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4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及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员工资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城乡社区支出116.9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区人员工资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场镇环境卫生治理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151.4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村组干部工资和村级运行维护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18.87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0万元。
(一)、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于上级检查、指导接待、招商引资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二)、乡政府现有公务用车2 辆,其中:帕萨特轿车1辆,长安小型普通客车1 辆。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乡政府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实施工作检查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
表1、大竹县东柳乡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2、大竹县东柳乡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东柳乡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