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朝阳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来源:朝阳乡
发布日期:2015-06-11
点击数:人次
  朝阳乡人民政府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乡镇党委、政府的基本职能是: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2015年镇政府主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县十二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弘扬大竹精神,奋力追赶跨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特色产业的发展和产业配套升级;抓好各项社会事业和“9+8”民生工程的稳步健康发张;狠抓经济基础建设,为民办好“五件”事实;进一步搞好地方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地方治安稳定和谐;进一步加强安全防控,确保无安全事故放生。

  二、部门概况

  朝阳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朝阳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366.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6.6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6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3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支出8.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83万元,农林水支出133.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朝阳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乡政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乡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一)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朝阳乡人民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朝阳乡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文化事业发展。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5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死亡抚恤,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户供养支出,以及临时救助等方面。

  4、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8.9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工资 和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16.8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人员工资 和场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133.9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农村综合改革,动物防疫和森林防火。

  7、住房保障支出14.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租车费18万元。

  (一)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合作交流接待、招商引资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和加班工作的生活费用等。

  (二)公务租车费较2014年预算增长41 %。2015年安排公务租车18万元,公务租车主要保障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工作调研、和应急处突事件等主要工作。

  附件:表1、2015年大竹县朝阳乡人民政府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5年大竹县朝阳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中共朝阳乡委员会 朝阳乡人民政府

  2015年6月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