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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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大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是大竹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而兴建的一件民心工程,是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一站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青少年儿童参加校外活动和接受校外教育的理想场所。

  主要工作:本单位主要工作是管理中心日常工作和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活动的开展,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其他相关工作。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是正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县教育局,事业编制10人,财政全额预算,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大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59.5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5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9.5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5.02万元,住房保障4.5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其他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教育支出支出55.02万元,用于保障大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4.55万元,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0.2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较2014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乡村少年宫建设项目报批、行业管理工作等涉及的接待;国家有关机构对我单位安全检查、调查研究等涉及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

  附件:

  表1、2015年大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5年大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年大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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