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高明中学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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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高明中学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及相关社会服务。根据大竹县委、县政府关于2015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15年我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我校体制改革,围绕县委确定的全县发展改革思路,坚持依法科学理财,抓好增收节支,全面完成县委通过的收支预算目标,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二、部门概况

  我校是大竹县教科局管辖下的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大竹县高明中学收入预算总额为324.1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4.1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中初中教育支出283.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33万元,住房保障21.66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高明中学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高明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高明中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教育支出中初中教育支出283.18万元,主要用于:大竹县高明中学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3万元,主要用于大竹县高明中学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1.66万元,主要用于:大竹县高明中学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下达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上级检查学校工作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增长0 %。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15年大竹县高明初级中学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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