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促进城乡就业、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管理、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全县劳务开发与输出等职能。主要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二是不断规范人事管理;三是劳动维权扎实有效,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县财政安排收入预算总额为423.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23.0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2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人事人才、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7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人事考试、就业及社会保障等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6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和局机关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4.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8.17万元,较2014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人事考试、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外地来我局交流学习、专题研究、交叉检查指导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增长6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 辆,其中:轿车1辆,长安车1辆,越野车1 辆(租用)。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工作调研、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2015年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5年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人社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