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
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责: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并具体落实全县城镇就业岗位开发、城镇登记失业率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公共就业服务的组织管理,负责就业和失业登记、创业指导、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征收、发放、管理和稽核等工作。
2015年主要工作:围绕“民生为本、科学发展”的主题,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全面推进,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创新就业服务举措、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完成城镇新增就业及再就业6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内,完成各类就业培训8200人,失业保险稽核面达参保职工人数30%以上。
二、部门概况
我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32.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2.7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2.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推动全县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1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费用支出92.07万元,事业单位退休职工费用支出32.04万元
(二)住房保障支出8.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2015年未安排出国培训及考察项目计划,因而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4%,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组织管理所涉及的接待,外地来我局交流学习、专题研究、交叉检查指导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增长15.4%,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 辆。主要原因是因2015年单位负责的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及失业保险征管工作量的增加而导致的公务活动的增长。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2015年促进就业及失业保险征管等日常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附件: 表1.2015年大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5年大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