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李家乡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李家乡
发布日期:20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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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竹县李家乡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

  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李家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

  2015年李家乡人民政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和十八次全会精神的总体部署,紧紧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工作基调,把“建设特色农业乡为基础,着力抓好全乡经济发展、建设民生幸福乡为重点,全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建设生态美丽乡为引领,抓好新农村聚居点建设、建设人文和谐乡为核心,全面开创和谐发展新局面”为主要工作,以建成 “特色农业乡、民生幸福乡、生态美丽乡、人文和谐乡”为目标,努力争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排头兵。

  二、部门概况

  李家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李家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354.2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4.2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7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98万元,农林水支出145.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9万元。

  四、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李家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李家乡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李家乡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70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群团事务、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办公经费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1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死亡抚恤、农村五保供养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4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计划生育机构的基本工资、办公经费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16.98万元,主要用于:乡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环境卫生、垃圾清运与处理以及其他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145.99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办公经费、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以及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12.99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三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合作交流接待、招商引资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3 %。单位现租用车辆1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乡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工作调研、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2015年李家乡人民政府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5年李家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年李家乡人民政府收支预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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